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左芹芹和陈茂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章宏瑜接替陈茂行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左芹芹和章宏瑜。
二、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
章宏瑜,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章宏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驹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董事长马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任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新制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14:30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6088号2号楼4F多功能厅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铭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铭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绚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制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原则等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要求,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2:对于集团采购客户,客户所处区域以直接和公司发生采购交易的客户注册地所在区域为准。天猫、京东等电商自营平台的线上B2C收入所属区域为公司于电商平台所注册销售主体的注册地所在的区域。
二、2025年第三季度经销类客户变动情况
单位:家
注:公司经销类客户包括经销商、贸易商、指定采购和餐饮供应链客户,本季度数量系指本季度与公司发生业务的经销类客户数量。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6088号2号楼4F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
至2025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下午17:00前。
(二)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茸北工业区茸兴路433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登记,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股东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的股东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文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材料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茸北工业区茸兴路433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31823950
传真:021-31823951
电子信箱:bolex_office@bolexfoods.com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