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2)。
3、2023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独立董事朱晋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5、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15日,并同意以3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0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82.55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7、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8、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以24.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1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0.9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9、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10、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自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58,285,329股为基数,向全体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调整方法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18.65-0.10=18.55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作废处理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040万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相应调整为279.76万股,其中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12.4656万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67.2944万股。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作废处理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550万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相应调整为24.1670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52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桂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予以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10月实施完毕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18.55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处理上述1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4590万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相应调整为279.76万股,其中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12.4656万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67.294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相应调整为24.167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关联董事桂桑、渠建平、张劭、周建华、李现勤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开选聘,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5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第(三)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55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3、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劭
电话:0510-85347006
传真:0510-85347055
邮箱:info@taclink.com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科园路6号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54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证天业已连续多年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开选聘,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进行了沟通,公证天业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冉士龙,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剑,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强,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多家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冉士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剑、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强、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证天业,已连续六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公证天业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开选聘,公司拟将2025年度审计机构改聘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公证天业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我们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本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进行选聘,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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