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至11月1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m@youcarey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1:00-12: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于伟仕
总经理:于飞
董事、副总经理:宋更申
董事会秘书:郝孟阳
财务总监:刘燕
独立董事:王波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至11月1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youcarey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7925985
邮箱:irm@youcarey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2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9日,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同日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治理制度中有关监事会、监事的条款相应废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治理制度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的规定。
《公司章程》原条款中仅涉及“股东大会”的已经均同步修改为“股东会”,原条款中仅涉及“监事”、“监事会”的,已直接删除,部分涉及无实质修改的文字调整(如:数字大小写调整),以及因新增、删除、合并、分列导致的条款编号调整等不再逐条列示,其他修订内容详见《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应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3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3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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