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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卫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旭光电子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号)。

  (三)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号)。

  本议案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55%股权出售给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0号)。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6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3人,实到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旭光电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参股公司减资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号)。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9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翰科技”)32.55%的股权转让给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交易价格为1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储翰科技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储翰科技32.55%的股权转让给中际旭创。本次交易价格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川评报字[2025]第129号)为定价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储翰科技32.55%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储翰科技的股份。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其持有的储翰科技32.55%股权以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际旭创。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中际旭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失信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转让股权,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储翰科技32.55%的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公司持有的储翰科技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本次转让前股权结构:

  

  本次转让后股权结构: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中际旭创为交易标的控股股东,交易前持有其67.19%股权,公司为交易标的参股股东,在交易前后均无法对其形成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故公司无法对储翰科技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8 条规定,公司此次未披露储翰科技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确定储翰科技32.55%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2)评估情况

  1)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的规定, 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可以选择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储翰科技目前处于亏损状态,难以合理预计后期收益,因此本次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评估基准日前后,由于涉及同等规模企业的近期交易案例无法获取,市场上相同规模及业务结构的可比上市公司较少,因此本次评估未选择市场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表外可识别的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根据储翰科技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次评估中的资料收集情况,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3)评估结论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储翰科技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值62,728.75万元,评估值64,780.19万元,评估增值2,051.44万元,增值率3.27%;负债账面值34,152.80万元,评估值34,022.59万元,评估减值130.21万元,减值率0.38%;净资产账面值28,575.9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30,757.60万元,评估增值2,181.65万元,增值率7.63%。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储翰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0,757.60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的主要条款

  1、买卖各方

  甲方: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买方)

  乙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卖方)

  2、交易价格、支付方式

  转让价格: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参考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股权价格为10,000万元。

  支付方式:本次股权转让款分两期支付。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一期转让款5,000万元;董事变更事宜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二期转让款5,000万元。

  3、股权转让的税费

  双方就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以及本次股份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4、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全额向乙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二期转让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未付转让款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配合目标公司、甲方办理董事变更事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已收取转让款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5、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各自完成内部决策程序生效。

  (二)付款方支付能力说明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中际旭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公司将及时督促交易对方按协议约定履约。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现金流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且不存在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0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旭光电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成都地区以外的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传    真:028-83967187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晋晓丽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8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北京衡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衡煜”)拟将其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减至941.07万元,公司在本次减资前出资额为825万元,本次减资后出资额变更为388.19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北京衡煜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北京衡煜41.25%股权。

  ●公司总工程师陈军平在北京衡煜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衡煜系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1.25%股权。为配合北京衡煜整体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其全体股东拟按各自持有比例进行等比例减资,合计减少认缴出资1,058.93万元、减少实缴出资 450 万元。其中,公司拟减少认缴出资436.81万元、减少实缴出资330.88万元;北京华茂通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减少认缴出资381.22万元、减少实缴出资37.06万元;北京月河清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认缴出资201.20万元、减少实缴出资42.35万元;成都煜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减少认缴出资39.71万元、减少实缴出资39.71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北京衡煜的注册资本由原2,000万元减少至941.07万元。减资前后各股东对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公司仍持有其41.25%的股权。

  公司总工程师陈军平在北京衡煜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参股公司减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参股公司减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衡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C51PCK7J

  3、成立时间:2022年11月22日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2单元509室

  6、法定代表人: 宋军

  7、注册资本: 2,0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1.25%的股权,成都煜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75%的股权,北京月河清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9%的股权,北京华茂通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6%的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及公司持有北京衡煜股权、公司总工程师陈军平在北京衡煜任董事外,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北京衡煜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北京衡煜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减资前后股权结构不变。

  单位: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各方协商,本次合计减少认缴出资1,058.93万元、减少实缴出资合计450 万元。本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出资部分)事项,涉及的减资价款为股东投资成本价,由北京衡煜支付给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股公司进行减资系基于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资金利用率。本次减资完成后,北京衡煜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 年10月29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7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的名称:宁波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睿控”)根据业务发展规划,拟在宁波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一)新设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宁波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安波路228号9-3室(以工商核定为准)

  5、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西安睿控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安防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造;专用仪器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财务总监由西安睿控派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是面向华东区域开展基于国产化芯片的嵌入式计算机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并以此为契机,带动西安睿控民品业务的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西安睿控本次投资主要面向华东地区开展民品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是西安睿控在考虑各方面因素基础上实施的战略布局,新设全资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及行业政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管理经验,加强子公司风险管控,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尚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尚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尚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滢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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