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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99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曲国辉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具体内容刊载于2025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经亚泰集团2025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直接持有的吉林银行1亿股、2亿股股份,挂牌底价不低于4.19亿元、8.38亿元。

  截止目前,上述事项信息披露公告期已结束,公司正在推进后续相关工作。

  2、经亚泰集团2024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2,393.08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止目前,已完成上述交易及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100%股权结果的公告》)。

  3、经亚泰集团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公司直接持有的亚泰生物5,980万股股份,挂牌底价不低于3,210.42万元。

  截止目前,上述事项正处于信息预披露公告阶段。

  4、2025年10月17日,亚泰集团2025年第20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吉林亚泰供应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吉林亚泰供应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等,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股权(已实缴),吉林省泓星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未实缴)。

  截止2025年6月30日,供应链公司总资产为300万元,总负债为300万元,净资产0元,2025年5-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以0元价格受让吉林省泓星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的供应链公司20%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供应链公司80%股权,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供应链公司20%股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吉林亚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吉林亚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经营范围为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开发、咨询等,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股权(已实缴),吉林省政联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未实缴)。

  截止2025年6月30日,新能源公司未开展经营业务。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以0元价格受让吉林省政联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新能源公司20%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新能源公司80%股权,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新能源公司20%股权。

  (3)审议通过了受让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富苑”)成立于2003年6月,经营范围为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日用百货等,注册资本24,010万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持有其99.96%股权(已实缴),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持有其0.04%股权(未实缴)。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亚泰富苑总资产为1,137,988,559.78元,总负债为1,030,559,418.99元,净资产为107,429,140.79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0,023,704.81元,净利润-36,472,006.7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5年6月30日,亚泰富苑总资产为1,134,410,915.13元,总负债为1,045,199,898.36元,净资产为89,211,016.77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323,121.38元,净利润-18,218,124.0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以0元价格受让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持有的亚泰富苑0.04%股权。受让完成后,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持有其99.96%股权,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持有其0.04%股权。

  截至目前,上述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铁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德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铁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德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铁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德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10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 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9月30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翔,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5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雨亭,2024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所执业,2025年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唐卫强,质量管理合伙人,主管质量管理工作,以及重大项目的重大问题追加复核。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3年开始专职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及其他公司质量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9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下降100.2万元。审计费用参考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并根据招标结果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执业资质和诚信情况,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10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4年3月27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签署了《意向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20.81%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控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

  公司本次出售已经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9日、6月8日、7月9日、8月9日、9月10日、9月28日、10月30日、11月30日、12月31日和2025年1月28日、2月28日、3月29日、4月29日、5月30日、6月28日、7月30日、8月29日、9月30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号、临2024-042号、临2024-062号、临2024-076号、临2024-089号、临2024-098号、临2024-111号、临2024-124号、临2024-145号、临2025-011号、临2025-015号、临2025-025号、临2025-046号、临2025-063号、临2025-070号、临2025-083号、临2025-091号、临2025-094号),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并积极推进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9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8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陈铁志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独立董事邴正先生、毛志宏先生分别委托独立董事马新彦女士、杜婕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具体内容刊载于2025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具体内容刊载于2025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具体内容刊载于2025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具体内容刊载于2025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结果,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9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下降100.2万元。审计费用参考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并根据招标结果确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龙湾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旅游业、酒店业、物业管理等,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商业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亚龙湾公司总资产为 414,156,635.98元,总负债为264,624,809.14元,净资产为149,531,826.84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57,869.74元,净利润-28,012,632.42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5年9月30日,亚龙湾公司总资产为413,689,828.65元,总负债为278,088,757.72元,净资产为135,601,070.93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867,392.14元,净利润-13,930,755.91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以135,601,070.93元的价格受让亚泰商业集团持有的亚龙湾公司100%股权,并出资10,000万元对亚龙湾公司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亚龙湾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1,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此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12,0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600万元、600万元、5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476,570.73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31.00%,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文涛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10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12,0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600万元、600万元、5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 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公司继续为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12,0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一年。

  2、 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600万元、600万元、5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综合授信期限1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476,570.73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31.00%,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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