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持有公司股份149,4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实控人持有的本公司12,907,609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股份的8.63%,占公司总股本的3.48%。
●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本次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实控人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控人高明先生的通知,其持有的本公司12,907,609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城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高明先生持有的公司12,907,609股股票(证券名称:*ST观典,证券代码:688287,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2、拍卖时间:2025年11月27日10时至2025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3、拍卖地点: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ifa.jd.com/13,户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4、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展示起拍价:3.94元/股,保证金:0.4元/股,加价幅度:0.07元/股,最小申报数量:300万股。
特别说明:本次拍卖起拍价以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MA20)的八折确定,平台公示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实际起拍价在起拍日前进行调整。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款及各种费用、欠费。
二、 本次司法拍卖的原因
因公司实控人未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向东城法院申请执行并立案,本次执行标的金额合计为:29,870,740.84元(实际执行标的金额以后续收到的执行文书为准),公司实控人被东城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东城法院决定拍卖实控人12,907,609股质押股票以保证北京银行实现债权。
三、 本次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控人持有公司股份149,4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35%。本次司法拍卖涉及的标的物为实控人持有的本公司12,907,609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48%)。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本次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同时受让方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57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张宝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补选吴建平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张宝元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之前,朱冰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审计委员会:朱冰(召集人)、张宝元 、李炎飞
提名委员会:吴建平(召集人)、贾云汉、张宝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宝元(召集人)、钟曦、朱冰
战略委员会:高迎轩(召集人)、吴建平、张宝元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 观典 公告编号:2025-058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 ”)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为95,157,65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3.65%,占公司总股本的25.68%。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数量为95,157,650股,占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50.66%,占公司总股本的25.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控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04,705,622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 70.04%,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6%。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04,705,622 股,占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55.74%,占公司总股本的28.26%。
一、实控人股权冻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实控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累计股份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控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为95,157,65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63.65%,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8%。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数量为95,157,650股,占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50.66%,占公司总股本的25.68%。
二、实控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控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04,705,622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70.04%,占公司总股本的28.26%。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04,705,622股,占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55.74%,占公司总股本的28.26%。
三、股权冻结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具体影响
本次公司实控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主要系个人诉讼纠纷所致,与公司无关,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需依据法院审理及判决情况而定。若最终法院判决实控人在相应主体所持权益的所有权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其在相应主体所持权益被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针对股权冻结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积极督促高明先生与相关方协商处理股权冻结事宜,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减少上述股权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充分保障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56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有
因议案3.03未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赵美荣女士未当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之前,独立董事朱冰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高迎轩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赵起高先生、刁伟民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高迎轩先生、贾云汉先生、钟曦先生通过现场出席,李炎飞先生、纪常伟先生、朱冰女士通过线上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娄志磊先生通过现场出席,王仁发先生、夏海涛先生通过线上出席;
3、 董事会秘书李旭明先生通过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程宇先生、财务负责人李超女士通过现场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01、议案3.02、议案3.03。
3、因议案3.03未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赵美荣女士未当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之前,独立董事朱冰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屈宪纲、曾若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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