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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002851证券简称:麦格米特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等相关公告。

  3、累积投票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特别决议提示

  以上提案3.00、4.00、6.01、6.0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6.00需要逐项表决。

  5、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所有议案公司都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审议提案3.00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1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且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7、会务联系: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王涛、辛梦云

  电话:0755-86600637

  传真:0755-86600999

  E-mail:irmeg@megmeet.com、xinmengyun@megmeet.com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1 投票简称:麦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提案1.00和提案2.00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提案3.00至提案6.00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委托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851证券简称:麦格米特公告编号:2025-08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00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为22.92元/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8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内部张榜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6月17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4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08.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9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五)2025年7月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24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8.90万股,授予价格为22.97元/股。

  (六)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00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为22.92元/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00股,占本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3%,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调整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利润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总股本547,693,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1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中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派息事项发生时的具体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每股的派息额=22.97元/股-0.05元=22.92元/股。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预计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00股,及调整回购价格为22.9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00股,及调整回购价格为22.9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办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登记部分限制性股票等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追溯调整2024年1-9月合并报表相关项目,调增2024年1-9月营业成本10,009,788.56元,调减2024年1-9月销售费用10,009,788.56元,但不涉及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调整。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是因为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2.会计差错更正说明

  本期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8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内部张榜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4、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6月17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4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08.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9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5、2025年7月2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上述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244人调整为24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仍为308.90万股。

  6、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00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为22.92元/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骆颖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骆颖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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