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5年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银行授信总额度及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范围内办理2025年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年度内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等。该事项已经2025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近日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雷科”)、北京理工雷科空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科空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对理工雷科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2025)信银京保字第059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理工雷科与该行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9月9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8,000万元。
(2)对雷科空天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编号(2025)信银京普惠保字第134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雷科空天与该行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9月12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1,000万元。
公司近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编号DBSX1490250138(B)01《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雷科空天与该行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9月17日期间签订的一系列授信、贷款等具体合同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1,0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20,000万元担保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4,5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1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最近一期为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逐项比例加总与合计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理工雷科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9627252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2区683号理工科技大厦401
法定代表人:刘峰
注册资本:37,79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营业期限:2009年12月25日至2029年12月24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制造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机、雷达及配套设备、频谱测量仪器、干扰场强测量仪器(主要零部件在外埠生产);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印刷专用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改装汽车制造(含汽车底盘)。(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理工雷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理工雷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所列理工雷科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雷科空天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理工雷科空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2NJD8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6号院1号楼1层101
法定代表人:王长杰
注册资本: 7,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1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雷科空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雷科空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所列雷科空天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为理工雷科提供担保的编号(2025)信银京保字第059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该行与债务人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9月9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下所形成的债权。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2、为雷科空天提供担保的编号(2025)信银京普惠保字第134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该行与债务人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9月12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下所形成的债权。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3、为雷科空天提供担保的编号DBSX1490250138(B)01《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 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及/或担保物实现费用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该行与债务人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9月17日期间签订的一系列授信、贷款等具体合同下形成的债权。
(4)担保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银行授信总额度及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范围内办理2025年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年度内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等。该事项已经2025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余额为44,500万元,公司担保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120,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即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度(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9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编号(2025)信银京保字第059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编号(2025)信银京普惠保字第134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签订的编号兴银京月(2025)高保字第202534-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本次《公司章程修正案》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和制定,具体制度清单如下: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其余修订、制定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相关制度全文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南街6号院鲁迅文创园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2、3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周一)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916588
联系人:鲁建峰
邮政编码:10009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南街6号院鲁迅文创园5号楼
(四)会议费用:
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出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格内打上“√”。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5年11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份性质及数量: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
2、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瑞诚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人。
中瑞诚2024年经审计收入总额19,616.7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122.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16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4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6万元,客户主要行业为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瑞诚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12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邓丽,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乐琴,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楼敏,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中瑞诚负责雷科防务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审计收费合计135万元,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审计费用与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瑞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 中瑞诚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玉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高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玉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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