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56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10月29日在福州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朱青监事和孙铮监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张国明监事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59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6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16.63亿元。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25年度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预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4亿元。
2.分配普通股股息。根据本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有关监管要求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65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1,162,836,117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119.57亿元,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7.72%,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
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本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57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10月30日在福州市和北京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吕家进、朱坤、郁华、贲圣林、王红梅、张学文、朱玉红等7名董事在北京会场参会;陈信健、黄汉春、孙雄鹏等3名董事在福州会场参会;乔利剑、张为、陈躬仙、徐林等4名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4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家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有关监管要求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2025年度中期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94亿元,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65元(含税)。详见本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资本管理第三支柱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给予兴业信托系列关联方及兴银理财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一)给予兴业信托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给予兴银理财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五、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陈躬仙董事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详见本公司《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六、关于修订《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修订《企业金融代理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制定《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1月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及股权登记日。有关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安排,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60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99.67亿元,有效期3年。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躬仙先生已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5年10月30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9.67亿元。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躬仙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信类额度均已履行必要的信用审查审批手续,非授信类额度均对充分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审核,上述关联交易额度均用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3月28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72.41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1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41.41亿元,其中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类、其他类分别为人民币1.41亿元、15亿元、205亿元、20亿元。上述额度均为年度最高额度。2025年1-9月,授信类、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类、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分别已使用人民币5.3亿元、0亿元、0亿元、190.28亿元、0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核定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9.67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0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期业务品种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99.67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17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5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60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5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753848X3,法定代表人王非,注册资本人民币102.9957786889亿元,注册地为福州市,主要办公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作为福建省省属的大型国有投资类公司和主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主营业务以实业与金融投资为主,其投资的领域包括电力、燃气、铁路和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典当等)等板块。
截至2025年6月30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人民币1,908.80亿元,净资产人民币900.93亿元,资产负债率52.80%;2025年1-6月份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23.7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0.29亿元。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9月30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99%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同时,本公司董事陈躬仙先生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的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属于本公司金融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核定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9.67亿元,有效期3年,具体为:(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0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期业务品种等;(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99.67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17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5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60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5亿元。
(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授信类关联交易,相关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授信主体同类授信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与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相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律要求及本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本公司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程序性。本公司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履行相应审核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程序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贲圣林 徐林 王红梅 张学文 朱玉红
2025年10月30日
A股代码: 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58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董事长吕家进,副董事长、行长陈信健,财务机构负责人林舒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三)资产质量指标
单位:%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五)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表数据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相关要求编制。
(六)杠杆率
注:上表数据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相关要求编制。
(七)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表数据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
(八)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九)报告期经营业绩与财务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匹配增长,付息率逐步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资产负债稳定增长,资产总额达到10.6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7%。其中,信贷业务投放聚焦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挖掘有效融资需求,客户贷款余额5.9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42%;绿色贷款、科技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8.64%、17.70%、13.82%,均高于贷款整体增速。存款业务持续夯实客户基础,实现规模合理增长与成本逐步下降,客户存款余额5.8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47%;存款付息率1.71%,同比下降32个基点,较半年末下降5个基点。合理摆布同业负债规模与结构,同业存款付息率1.68%,同比下降56个基点,较半年末下降8个基点。
2.经营业绩保持稳健,成本费用管控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2.34亿元,同比下降1.82%,降幅较半年度收窄0.47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83亿元,同比增长0.12%。其中,利息净收入1,109.59亿元,同比下降0.56%,降幅较半年度收窄0.96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00.81亿元,同比增长3.79%,增幅较半年度扩大1.20个百分点。其他非息净收入301.94亿元,受市场利率波动影响,同比下降9.28%。成本费用有效管控,业务及管理费432.68亿元,同比下降0.26%;成本收入比26.97%,保持在较低水平。
3.资产质量总体稳定,拨备水平保持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总行行领导挂钩督导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敏捷小组攻坚作用,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和授权管理,明确攻坚机构和项目,对大额风险项目实行“一项目一专班”,有效推动重点领域及大额风险资产化解处置。深入推进业研融合,深化“区域+行业”策略执行,制定发布“一城一策”授信策略和授权方案,加强对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总体稳定,不良贷款余额645.6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0.83亿元;不良贷款率1.08%,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率1.67%,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对公房地产、信用卡新发生不良均同比回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持续夯实风险抵御能力,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23.13亿元,同比下降11.30%;拨备覆盖率227.81%,保持充足水平。
4.客户规模稳步增长,客户质量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健全客户分层分类经营体系、产品交叉销售体系、公私联动和场景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较好平衡扩面和挖潜的关系,并将挖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现客户质量提升、规模增长。截至报告期末,企金客户163.58万户,较上年末增加10.03万户,增长6.53%。其中,企金潜力及以上客户、价值客户分别增长8.21%、9.66%。零售客户1.14亿户,较上年末增长3.40%。其中,双金客户(包括白金、黑金客户)、私行客户分别增长10.49%、11.39%。同业客户方面,公司对境内主要行业的同业法人客户基本实现合作全覆盖。
二、公司治理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全面加强公司治理建设,优化治理架构和制度基础,保障“三会”规范高效履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金融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稳步推进新一轮五年规划制定和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动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化解,加快部署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研究,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稳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同时,公司持续深化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完善ESG管理体系。董事会开展内部ESG专题调研,独立董事牵头开展外部调研,深入把握政策趋势、市场动向与行业实践。公司紧密围绕国家政策与市场变化,依托董事会及战略与ESG委员会的科学决策,将国家政策转化为经营管理策略,切实将“国之大者”化为“行之要务”,推进各项ESG工作高效落地。明晟(MSCI)ESG评级继续保持全球最高级别AAA级,是唯一一家连续七年获得境内银行业最高评级的银行。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会议;1次董事会会议、3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次监事会会议。
三、股东信息
(一)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注:1.截至报告期末,福建省财政厅与其全额出资设立的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普通股4,353,660,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7%,为公司合并持股第一大股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下属公司。
2.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无回购专户;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等情况。
四、其他提醒事项
(一)优先股全部赎回及摘牌:2025年7月1日,公司全额赎回“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三期优先股共计560亿元,并完成注销和摘牌。详见公司2025年6月26日及2025年7月3日公告。
(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2025年第二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债券通),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详见公司2025年9月12日公告。
(三)可转债转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8,647,930,000元兴业转债转为A股普通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累计为388,661,196股,尚未转股的兴业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1,352,070,000元。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0日公告。
五、季度财务报表(附后)
董事长:吕家进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续)
2025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续)
2025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吕家进陈信健林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续)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续)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吕家进陈信健林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吕家进陈信健林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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