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拟提前回购两架融资租赁引进的飞机,提前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中向交银金鹏(上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鹏”)提前回购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向东航沪六十三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沪六十三”)提前回购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东航沪六十三为公司关联方,中货航拟向东航沪六十三提前回购飞机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中货航于2022年、2023年以融资租赁方式分别从交银金鹏、东航沪六十三各引进一架全货机。现为压降利息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中货航拟提前回购上述两架飞机,合计提前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中向交银金鹏提前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向东航沪六十三提前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
中货航无需向交银金鹏、东航沪六十三支付提前还款手续费或打破融资成本或类似费用。
(二)履行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货航两架融资租赁飞机提前回购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子议案1:关于中货航向交银金鹏提前回购一架融资租赁飞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子议案2:关于中货航向东航沪六十三提前回购一架融资租赁飞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永芹、王忠华、朱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22次普通会议和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已预计了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飞机融资租赁服务项下年度支付租金的预计金额上限。子议案2涉及的交易金额在前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4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8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银金鹏(上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8729301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2-01-16
法定代表人:李玲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股本结构: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交银金鹏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飞机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进出口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受让和转让应收租赁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经济咨询业务,以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交银金鹏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东航沪六十三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DL40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9-08-07
法定代表人:黄恩祺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股本结构: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东航沪六十三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飞机及飞机设备的融资租赁(限SPV)和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及租赁财产的进出口业务;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的咨询。
关联关系:东航沪六十三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东航沪六十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回购两架融资租赁飞机是为了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小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5年前三季度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如下: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机队方面,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引进2架飞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8架全货机。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小梅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郭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小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小梅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5-039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例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例会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董事长郭丽君因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委托董事王建民代为出席并表决。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王建民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货航两架融资租赁飞机提前回购的议案》
本议案分为两项子议案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子议案1:关于中货航向交银金鹏提前回购一架融资租赁飞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子议案2:关于中货航向东航沪六十三提前回购一架融资租赁飞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永芹、王忠华、朱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提前回购两架融资租赁飞机,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核并签署具体交易文件,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两架融资租赁飞机提前回购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4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8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东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进出口”)持有的上海东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供应链”)49%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经上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航供应链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待公司签署具体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4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8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东航进出口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企业,东航进出口属于公司关联方,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永芹、王忠华、朱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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