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17版)
证券代码:688361证券简称:中科飞测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0号),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8,571,428股,发行价格8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23.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07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518Z012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23.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076.74万元,低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拟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250,000.00万元。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 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1证券简称:中科飞测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0号),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8,571,428股,发行价格8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23.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07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518Z012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关于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 投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 投资产品品种及资金来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 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文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1证券简称:中科飞测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彬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50,163,237.00元,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飞测思凯浦(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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