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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9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为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8,845.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993.28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公司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按照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以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受到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部分产线开工不足,鉴于公司对该些固定资产没有出售意图,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且该些固定资产系定制化资产,无活跃交易市场,故无法可靠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因此,公司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经测试,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640.85万元。

  (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439.48万元、对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28.11万元。

  三、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845.50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94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通过书面和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宇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9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2025年第三季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需求及审计工作连续性等情况,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6)。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96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以上会议资料将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根据上述时间、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8: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电话:0575-80709675

  邮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

  联系人:黄益芳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张宝2025年6月出具的说明,其通过供应商及销售货款占用公司资金合计19,133.88万元,并承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报表批准日尚未全部收回。此外,公司针对虚增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以及存货账实差异等事项,已在2024年三季报中追溯重述更正。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方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绍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武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负责人:方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绍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方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绍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武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95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审计工作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及工作量情况,并参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97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9.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全面内控诊断和责任追溯

  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必要时调整管理层。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已经做了调整,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宝先生已经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不再代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原财务总监袁建军先生已经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王振宇、王苗夫、祝德江、方琪为非独立董事,选举蒋贤品、赵新建、陈祥强为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王振宇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方琪为总经理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聘任濮卫锋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王绍武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后续将根据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2、针对性培训

  (1)管理层合规培训

  公司将会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公司管理层做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做了相应调整,公司仍在全面梳理公司内控体系过程中。公司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已经在准备相关培训资料,从证券、法律、财务等多个层面对公司现任管理层做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2)财会人员专业培训

  公司财务部门牵头,积极组织对公司全体财会人员开展内外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法规进行重点专项学习,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学习。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财务部门已进行两次内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后续将持续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培训、学习,同时将从制度、流程上拉通财会人员与业务部门的联系。

  3、制度完善

  公司财务部门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修订并完善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算流程,针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规范、内控制度执行等财务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业务人员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与业务人员间的沟通与协作,督促业务部门将销售收入确认相关资料及时递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全面提升专业素养及履职能力,深化对公司业务情况的了解,及时准确确认收入,确保符合收入确认的各项法规及准则要求。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已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编制销售出库、材料到货、仓库盘点等相关制度,后续将逐步开展其他内控环节制度的修订。

  4、案例警示教育

  通过董、监、高微信群不定期推送A股市场公司违规案例,总结管理层违规后果(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警示合规重要性。

  进展情况:

  已经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微信群推送相关违规案例,警示合规重要性,该项工作将持续进行。

  5、健全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

  目前在全面梳理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后续将招聘更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充实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2)外部监督机制

  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内控合规审计,识别潜在风险并针对性改进,如修订公司相关制度,优化相关流程等;

  加强股东方的外部监督作用:优化股东大会会议流程,股东大会议程结束后安排股东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

  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后续将根据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股东大会会议流程也已优化,增加股东专项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6、资金追讨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00万元,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合计占用公司资金本金19,133.88万元。公司将积极追讨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占用的公司资金,与其积极沟通,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资金,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展情况:

  2025年8月1日,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5年9月5日,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目前,张宝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上述占用款项3,000万元,公司将积极关注此事项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讨侵占资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一步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公司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内部控制相关事项带来的影响,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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