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5年以来,公司深度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精准洞察客户需求,以组织变革为抓手,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通过在核心业务领域精耕细作,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17.71%。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订单规模与业务质量实现同步提升,订单储备呈现稳中有进态势,新签订单金额同比增长29.37%,其中公司核心业务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与新药上市申请(NDA)新签订单个数合计同比增长30.71%,合同金额同比增长23.06%,彰显核心业务竞争力的持续强化。截至报告期末,在手订单金额较2024年末增长19.43%,为后续经营奠定坚实基础。
海外市场拓展方面,公司通过海外销售部、联动产业链上下游及产业资本合作伙伴搭建多元化营销渠道,重点攻坚国际市场,报告期内海外市场新签订单金额同比大幅增长,国际市场认可度与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在创新药物研发赛道,公司持续聚焦高潜力领域布局,重点发力体内CAR-T、小核酸、双/多特异性抗体、放射性药物等新兴品类,相关创新品类药物合同金额同比均实现显著增长,充分体现公司在创新研发方面的前瞻性和竞争力。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技术研发,以积极应对市场挑战,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韧性与抗风险能力,推动业务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常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方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常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方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常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方珏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199号1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
至2025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现场参会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1、2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
(三)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在会议召开前抵达会议现场并进行现场会议登记的股东方可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351号1号楼432室
联系电话:021-50801259
电子邮箱:bo@innostarbio.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若填写持股数与股东名册登记不一致,则以股东名册登记股数为准。
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取消监事会架构。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事项前,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统一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等。
3、增设了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
4、其他条款修订。根据最新的《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其他相关表述。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鉴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较多,不再制定《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上表治理制度序号1-6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治理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上述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莉女士主持。
此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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