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全资子公司拜费尔因与上海的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的优”)PTFE纳米薄膜购销合同纠纷,向黄埔法院起诉上海的优、刘客平、李优红,诉讼涉案金额为货款18,441,691.80元以及违约金1,386,000元。2024年8月,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解除案涉《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被告上海的优向拜费尔退还款项18,441,691.80元及支付违约金922,084.59元,被告二刘客平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拜费尔其他诉讼请求。上海的优不服黄埔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二审《民事判决书》(2024)粤01民终28007号,判决维持原一审民事判决第一项;撤销第三项、第四项;变更第二项为上海的优向拜费尔退还款项11,256,957.82元;原审被告刘客平对上诉人上海的优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被上诉人拜费尔的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8日、2024年8月31日、2025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2024-063、2025-064)。
二、公司与深圳市合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医疗”)模具采购合同纠纷,向黄埔法院起诉合盛医疗,涉案货款10,340,829.00元,损失赔偿额644,911元,合盛医疗同时提起反诉。2023年3月,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解除公司与合盛医疗签订的九份《模具采购合同》,合盛医疗向公司退还货款10,340,829.00元,向公司赔偿损失,驳回合盛医疗的反诉诉讼请求。合盛医疗不服黄埔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4年3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结果为撤销黄埔法院的一审判决,本案发回黄埔法院重审。2024年9月,合盛医疗向黄埔法院提交《变更反诉请求申请书》并申请财产保全,黄埔法院据此冻结公司账户中部分资金11,473,149.78元,后续公司使用名下其他银行的定期存单进行冻结资金置换。目前该案审理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2025-006)。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袁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永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 元。
公司负责人:袁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永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袁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永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概述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为深化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加深产业资本合作,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通过股权投资进一步发掘具有产业协同效应的优质项目,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与广州南粤澳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澳洋”)、广州南粤基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基金”)出资发起设立广州增城区南特生物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特投资”),主要投资于早、中期生物医药类项目,产业基金总出资额为人民币5,001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49.9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4日、9月11日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056)。
二、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基金管理人南粤澳洋的通知,南特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主要内容如下:
基金名称:广州增城区南特生物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广州南粤澳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5年10月29日
备案编码:SBHT73
三、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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