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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3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零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024,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1)本公司以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1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2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3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4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5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6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2层7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4层1室作为抵押物向光大银行取得短期借款, 截至2025年9月30日,贷款余额1,000.00万元。

  (2)本公司以江岸区胜利街6号2层、江岸区胜利街6号平台1层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取得短期借款,截至2025年9月30日,贷款余额3,200万元。

  (3)本公司以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4栋1-2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3层3-4室、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3层5室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短期借款, 截至2025年9月30日,贷款余额8,100.00万元。

  (4)本公司以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F栋3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F栋2层、江岸区胜利街6号1层、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3栋1-3层、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1栋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短期借款,截至2025年9月30日,贷款余额18,593.93万元。

  (5)本集团以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车间、仓库以及综合楼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取得短期借款3,000万元。

  (6)本集团以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车间、仓库以及综合楼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取得短期借款500.00万元

  (7)本集团以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3层7室作为抵押物,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汉市分行取得短期借款632.30万元。

  (8)本公司以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2栋1-3层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长期借款,截至2025年9月30日,长期借款余额为10,850.74万元。

  (9)本集团以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3层1室、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栋3层2室、作为抵押物向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短期借款990.00万元。

  (10)本集团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账户,账号:416140100100273105,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5年9月30日,账户余额为27.78元。

  (11)本集团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账户,账号:101031000157118,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5年9月30日,账户余额为970,275.02元。

  (12)本集团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账号:224011000452265,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5年9月30日,账户余额为46.04元。

  (13)本集团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汉阳区支行账户,账号:3202004819201279922,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5年9月30日,账户余额为644,084.13元。

  (14)本集团子公司尚上(武汉)饮品有限公司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账户,账号:416140100100254549,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5年9月30日,账户余额为495.92元。

  (15)本集团子公司尚上(武汉)饮品有限公司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路支行账户,账号:127914910810301 ,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5年9月30日,账户余额为1.03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阎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阎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阎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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