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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6:00-17: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至11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6:00-17: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景峰先生

  董事、总裁:沈春晖先生

  独立董事:刘永强先生、罗美娟女士、李毅翔女士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翟栩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至11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电话:0871-63577113

  邮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诉讼、仲裁相关进展

  1.公司与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争议

  此诉讼前序事项已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中进行披露,2025年9月22日,北京金融法院作出(2025)京74执114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国仲(2024)第3382号裁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2.公司与云南艾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此诉讼前序事项已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2025年9月11日,公司向昆明市五华区法院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裁定恢复对原生效《民事判决书》((2023)云01民终7245号)的执行。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松龄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沈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松龄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栩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松龄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的各项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未曾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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