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49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14716期
● 本次赎回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4,000万元,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总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收回上述理财本金并获得收益,具体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 公司执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已按转增后的股数计算报告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并也相应地重新计算了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厚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立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佳捷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厚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立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佳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厚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立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佳捷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48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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