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补充通知和会议资料分别于2025年10月20日、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施华先生、姜志军先生、宋洪军先生、张路先生、曹诗男女士、林钟高先生、柯荣富先生视频参会,李岩先生、张忠民女士现场参会),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要约暨出售盛京银行股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接受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出售公司持有的3亿股盛京银行内资股。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出售盛京银行股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无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2025年7月,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本次实施问答的具体内容为: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二) 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目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根据该实施问答进行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无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 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盛京银行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盛京金控”)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066.HK,简称“盛京银行”)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公司董事会同意接受盛京金控要约,向其出售公司所持3亿股盛京银行内资股,交易对价合计为43,50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1、交易简介
2025年8月26日,盛京金控发出自愿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以1.32港元/股收购盛京银行全部已发行H股,盛京银行撤回H股上市地位;以1.20元/股收购盛京银行全部已发行内资股;盛京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H股和内资股除外。2025年9月12日,盛京金控对H股要约价格提高至1.60港元/股,对内资股要约价格提高至1.45元/股。
根据盛京金控和盛京银行2025年10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公告,盛京金控要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
为盘活公司资产,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接受要约,出售持有的3亿股盛京银行内资股,交易对价合计为43,500万元。
2、交易要素
注:公司自2019年以来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本交易标的,并使用可比公司法、最新交易价格法等方法进行估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账面价值为103,371万元。
(二)本次交易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接受要约暨出售盛京银行股份的议案》,同意接受盛京金控要约,向其出售所持3亿股盛京银行内资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157344624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6日
注册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109-1号)2层247-5059室
主要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交易大厦
注册资本:2,188,920.93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东
控股股东: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资本经营、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及管理,房屋租赁,财务和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盛京金控持有盛京银行20.79%股份,为盛京银行第一大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盛京金控2024年度营业收入6.57亿元、利润总额3.21亿元、纳税总额1.7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为388亿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1年通过增资,持有3亿股盛京银行内资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3.41%。公司持有股份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盛京银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源自盛京银行定期报告,其报告未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本次交易定价
按照盛京金控提出的全面要约收购价1.45元/股确定。公司持有的3亿股盛京银行内资股,交易对价合计为43,500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盛京金控发出的全面要约价格确定,为市场化定价。
五、要约安排及结算
(一)要约安排
1、要约期间
根据盛京金控和盛京银行于2025年10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公告,要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
2、要约定价
内资股最终要约价格为1.45元/股。
3、要约条件
根据盛京金控和盛京银行于2025年10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公告,本次要约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
(二)要约结算
接纳内资股要约的所有内资股完成登记及转让当日后的七个营业日内,交易对方支付对价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盛京银行股份,将收回现金43,500万元,增加公司现金流。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净资本。
2、因交易对价低于交易标的账面价值,本次交易预计将减少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44,903万元,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平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蔡平女士和徐国华先生现场参会,陈曦女士视频参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祖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