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监事会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列明的责任保险方案,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以公司总股本40,069,87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91,428股后的股本38,778,4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16,766.30元(含税)。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1,291,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上述回购专户未纳入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居金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廷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居金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廷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居金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廷江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725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7月14日止,公司本次股票激励实际由13名第二类股权激励对象认购69,870股,每股价格37.60元,实际共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2,627,112.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69,870.00元(大写:陆万玖仟捌佰柒拾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2,557,242.00元(大写:贰佰伍拾伍万柒仟贰佰肆拾贰元整)。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40,069,870.00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0,069,870.00元。
2025年7月22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进行审议,不再逐条列示修订条款。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下列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7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居金良、瑞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润聪(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ENTRAL CHIEF LIMITED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13:00-14: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甲二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rdbio.com
电话:021-50720069
传真:021-50720069
联系人:郭菁洋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
邮编:201201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防范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者,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列明的责任保险方案,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三、其他说明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至11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rdbi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6:00-17: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居金良先生
总经理:于明辉女士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蔡廷江先生
独立董事:杨玉海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至11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rdbi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50720069
邮箱:ir@rdbi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董事会结构调整以及取消监事会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部分修订的内部管理制度亦围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符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关于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5)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6)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7)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12)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1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15) 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列明的责任保险方案,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以公司总股本40,069,87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91,428股后的股本38,778,4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16,766.30元(含税)。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会议议题及召集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请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利润分配方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013,721.57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8,686,844.92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69,87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91,428股后的股本38,778,44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16,766.3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2.93%。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在满足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进行2025年度的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的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分配金额未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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