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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零售》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5年第三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新开门店:无

  闭店门店:无

  二、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在此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5年4月8日,公司实施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3,100,000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16,152,571股。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1股。此次分配前,公司总股本为316,152,571股,共计派发红利316,152,571.00元,派送红股31,615,257股,此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47,767,828股。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闫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闫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闫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闫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莉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闫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闫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亿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 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使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可能。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权限、审批流程。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25-048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致同意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截至公告披露日持有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104,866,672股,持股比例30.15%,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46,450,000股(含本次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29%。

  公司近日收到大商集团《关于质押所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大商集团持有的公司3,000,000股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证明此次股份质押的书面文件

  (二)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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