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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住所、 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住所、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相关公司制度将予以废止。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相关事项止。

  二、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2025年6月17日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4,729股进行了回购注销处理,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09,022,417股变更为1,808,587,68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2024年度回购计划、2025年度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3,890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4,26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待前述股份注销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08,587,688股变更为1,807,909,538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1,807,909,538元。

  三、变更公司住所情况

  因公司总部已搬迁至新建总部园区,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住所由“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东区”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观附南路258号”。

  四、修改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调整“一照多址”,具体如下:

  

  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

  基于以上原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还涉及部分表述、称谓的修改,如“监事会”、“监事”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等,为阅读方便,不再逐一对照列示;此外,本次修订增减条款,《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将相应调整,以及非实质性修订内容,不再逐一列示,可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上述修订后的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以最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修订后的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2024年度回购计划、2025年度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3,890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一)2024年度回购计划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2024年度回购计划”)。2024年度回购计划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7)。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完成2024年度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25,38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0%,回购最高价格85.8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8.38元/股,回购均价82.7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99.7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止2024年6月2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3,925,429股,含公司实施2022年度回购计划剩余的46股。

  2024年7月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86,246股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2024年7月16日,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439,110股过户至激励对象股票账户中。

  截至目前,2024年度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3796594)内合计持有回购股份73股,该股份尚未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属于库存股。

  (二)2025年度回购计划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2025年度回购计划”)。2025年度回购计划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9月18日,公司完成2025年度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036,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回购最高价格50.6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7.05元/股,回购均价49.6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5,020.0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年7月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22,348股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首次授予);2025年7月9日,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143,300股过户至激励对象股票账户中。2025年8月14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06,560股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第一次预留授予)。

  截至目前,2025年度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7342216)内合计持有回购股份63,817股,该股份尚未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属于库存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回购计划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2024年度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3796594)中剩余73股,及2025年度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7342216)中剩余63,817股,两个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剩余63,89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拟变更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相应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8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颖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住所、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9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4,26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10月31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观海卫工业区东区三海路32号。

  2.申报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2月14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刘圣松、靳晓雪

  4.电话:021-33561091

  5.传真:021-33561091

  6.邮箱:ir@gongniu.cn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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