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说明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合计22,410,321.88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667,481.35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41,077,803.23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6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都科技”)拟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车路协同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广州佳都方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纬交通”)变更为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
●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车路协同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方纬交通变更为华之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334,0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099,96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佳都科技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调整,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情况
车路协同项目原实施主体为佳都科技、方纬交通及广州佳适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适软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业务发展规划和布局需要,本次拟将车路协同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方纬交通变更为华之源。变更后,车路协同项目实施主体为佳都科技、华之源及佳适软件,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变更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之源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采用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司情况
五、车路协同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华之源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车路协同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之源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事项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事项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佳都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下述担保无反担保,且属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为2025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智通”)、广州佳都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电子”)、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众联”)、全资孙公司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技术”)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分别提供不超过2,500万元、2,0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25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佳都智通、佳都电子、华之源、佳都技术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77.61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金额71.96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6.25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余额34.47亿元及厂商担保余额1.78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7.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孙公司佳都智通、佳都电子、华之源、佳众联、佳都技术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佳都智通、佳都电子、华之源、佳众联、佳都技术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在债权确定期间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2,500万元、2,0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于公司2025年4月9日、2025年5月8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55594580F,成立日期:2004年1月7日,法定代表人:冯波,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709房,注册资本:95,000万元。佳都智通是国内领先的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涉及轨道交通智能化、智能化产品集成、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领域拥有多项专利及一线城市的成功应用案例,主要产品包括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综合监控系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83,145.29万元、总负债643,367.5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40,416.96万元,流动资金贷款1,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39,043.3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68,408.15万元、营业利润18,770.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402.18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822,618.29万元、总负债678,226.0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70,417.76万元,流动资金贷款18,993.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42,462.59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554,814.74万元、营业利润3,523.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316.02万元。
广州佳都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1A4U86,成立日期:2021年8月11日,法定代表人:李家涛,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801房,注册资本:12,000万元。佳都电子系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成立的集中采购平台,承担公司各类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等。主要业务为从事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25,185.48万元、总负债213,111.4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12,773.36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2,074.0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65,132.63万元、营业利润560.37万元、净利润380.7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24,574.74万元、总负债212,297.0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12,094.64万元,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净资产12,277.67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9,869.61万元、营业利润280.69万元、净利润183.16万元。
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4523254G,成立日期:2003年9月26日,法定代表人:冯波,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801房自编1803,注册资本:25,100万元。华之源主要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公安通信系统、专用通信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解决方案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70,359.71万元、总负债302,925.1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01,439.14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3,991.7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87,616.28万元、营业利润19,670.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190.32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97,865.44万元、总负债318,446.9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16,937.47万元,流动资金贷款92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1,284.71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43,168.53万元、营业利润12,657.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804.48万元。
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8132264U,成立日期:1999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刘佳,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407房(仅限办公)(不可作厂房使用),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佳众联主要业务是IT运维服务、IT基础架构外包服务、网点运营服务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3,141.85万元、总负债16,778.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6,778.75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6,363.1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8,037.96万元、营业利润1,696.74万元、净利润1,259.5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1,740.95万元、总负债14,654.1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4,654.17万元,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净资产17,086.78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8,145.55万元、营业利润774.54万元、净利润703.20万元。
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55065498,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1日,法定代表人:肖钧,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801房自编1804,注册资本:15,000万元。佳都技术主要业务为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3,266.18万元、总负债147,085.6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47,085.62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6,180.5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77,702.55万元、营业利润658.47万元、净利润581.3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57,648.35万元、总负债141,629.9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41,629.99万元,流动资金贷款700.00万元,净资产16,018.36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50,424.39万元、营业利润-216.58万元、净利润-162.20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佳都智通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2,5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佳都电子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佳都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华之源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500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佳众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
(五)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佳都技术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一)至(五)的担保协议均为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主要条款如下: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关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5.05亿元(包括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银行授信担保89.40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5.08%;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77.61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金额71.96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6.25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余额34.47亿元及厂商担保余额1.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7.70%。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佳都科技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佳都智通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佳都科技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佳都电子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佳都科技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华之源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佳都科技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佳众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佳都科技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关于佳都技术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人,参与表决8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拟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实施主体之一的广州佳都方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
变更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之源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采用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后续事宜。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事项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均正常建设实施中,公司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公司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上更加聚焦,并合理规划项目相关研发投入。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且较原计划使用进度较慢,公司正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但是否能够按期完成仍有不确定性,项目计划进度可能出现延期的情况。公司将在明确募投项目无法按期完成且预计完成时间较为确定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绣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亮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绣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绣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亮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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