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孙昌宇先生、李德罡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昌宇先生、李德罡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孙昌宇先生将不再继续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德罡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截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之日,孙昌宇先生、李德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新的董事就任前,孙昌宇先生、李德罡先生仍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拟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关于选举王希先生、于延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提名王希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于延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及情况说明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拟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总经理孙彦敏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及情况说明附后),任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五)《关于制定<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规则》。
(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七)《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王希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王希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加入中粮集团前,曾在德意志银行、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公司工作。加入中粮集团后,先后担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部投资并购部总经理助理、战略部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战略部副总监兼产业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现拟任中粮资本非独立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王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于延磊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于延磊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加入中粮集团后,先后担任中粮贸易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中粮招商局(深圳)粮食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集团财务部综合管理部总经理、集团财务部总监助理、副总监等职务。现拟任中粮资本非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于延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于延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36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0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变更与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新保险合同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影响请参见“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本报告相关披露。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代扣代缴个人手续费返还等。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R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罡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丽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罡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丽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罡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丽君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本集团进行追溯调整无须披露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受影响项目的调整金额。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而对本集团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37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拟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孙昌宇先生、李德罡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因工作原因,孙昌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孙昌宇先生将不再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孙昌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工作原因,李德罡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德罡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德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新的董事就任前,孙昌宇先生、李德罡先生仍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孙昌宇先生、李德罡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谨对孙昌宇先生、李德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和衷心感谢。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提名王希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于延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希先生、于延磊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选举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王希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王希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加入中粮集团前,曾在德意志银行、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公司工作。加入中粮集团后,先后担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部投资并购部总经理助理、战略部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战略部副总监兼产业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现拟任中粮资本非独立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王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于延磊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于延磊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加入中粮集团后,先后担任中粮贸易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中粮招商局(深圳)粮食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集团财务部综合管理部总经理、集团财务部总监助理、副总监等职务。现拟任中粮资本非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于延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于延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38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孙彦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孙彦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孙彦敏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孙彦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孙彦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孙彦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谨对孙彦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和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王希先生个人简历及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王希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王希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加入中粮集团前,曾在德意志银行、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公司工作。加入中粮集团后,先后担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部投资并购部总经理助理、战略部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战略部副总监兼产业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现拟任中粮资本非独立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王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39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文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1日(周五)下午15:00至17:00
2、召开方式:网络平台文字互动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总经理王希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姜正华女士,独立董事李宏先生。
4、网络互动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价值在线”平台(https://eseb.cn/1smjOXMIHJ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依规将在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大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31日(周五)中午12:00前发送至公司投关专属邮箱:zlzbdb@cofco.com。
公司将对收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并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投资者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联系邮箱:zlzbdb@cofco.com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0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2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第1、2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3项提案需逐项表决,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有关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传 真:010-8561702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
邮 编:100020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6、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3;投票简称:中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提案表决意见
注:请在表决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填写“/”,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持股类别:普通股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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