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实现履职责任与津贴收入合理匹配,公司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在重大决策、规范运作及风险防控中职责、作用与工作量,结合公司自身经营规模、现状以及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拟从2026年1月1日起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人民币,按季度发放。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市场形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邮件、微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从2026年1月1日起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人民币,按季度发放。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鉴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成员回避后,参与表决的非关联成员人数不足全体成员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后群先生、余国红先生、于严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的要求,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涉及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增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修订及新增部分治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议案中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重大投资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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