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次预计的对外担保事项,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等需要,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其中40亿元尚待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鉴于上述授信总额中部分授信额度的融资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障子公司顺利申请授信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亿元。
在担保额度总额范围内,公司子公司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当子公司(额度接收方)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其所需调剂的担保额度,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同样高于70%的其他子公司(额度调出方)处获取。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已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0亿元,担保综合授信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及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具体担保条款以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金额55.25亿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担保金额系按照截止披露日已签署的担保合同中的最高担保额度计算列示,非担保业务实际发生额。
2、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
3、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4、公司对福建德尔医疗实业有限公司截止披露日的担保金额为17.50亿元,其中包括福建德尔医疗实业有限公司在上述担保金额内,将部分额度二次分配给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并承担保证责任。
5、上表所列 “担保方持股比例”,其统计口径为担保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直接持股比例。关于公司与被担保方之间的实际持股关系(含直接及间接持股等全部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2025年度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部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不包含已签订在执行的),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授权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是建立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营运资金需求,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0亿元,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72.58%;担保金额55.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73.02%;实际担保余额24.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66.0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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