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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分析、评估和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截至2025年9月30日存在的需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12,508.67元,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330,706.28元。2025年前三季度产生信用减值损失142,742.17元,产生资产减值损失-3,224,544.56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12,508.67元,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330,706.28元,产生减值损失-3,081,802.39元,直接减少公司当年利润总额3,081,802.3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金融工具、合同资产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如下: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金融工具、合同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0,226.09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071.31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444.77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98,283.01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14,634.97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根据上述存货减值的会计政策,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17,737.04元。

  3、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包含购买日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部分确认的商誉7,793,181.88元和因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2,110,272.36元。对于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在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时应予以计提减值准备。故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9,725.50元。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锋龙转债”提前赎回并摘牌事项

  “锋龙转债”于2025年2月11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锋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锋龙转债”,赎回日为2025年3月5日。本次赎回“锋龙转债”的数量为11,484张,赎回价格为100.38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当期即第五年,年利率为2.5%),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1,152,763.92元。自2025年3月13日起,“锋龙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并提前终止事项

  由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3,180,077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并已完成清算和分配,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约定,经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账户注销等工作。

  3、园林机械零部件业务划拨事项

  2025年5月,为提高公司电控业务的运营效率、控制运营成本,公司已将园林机械零部件业务(点火器、飞轮等)相关资产、负债、人员等整体转移至子公司浙江锋龙科技有限公司。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董剑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焕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焕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董剑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焕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焕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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