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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变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5 年3 月19 日召开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自此,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5名董事由浙江安晟及宁波中曼提名,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占焦作万方董事会成员的过半数。浙江安晟及宁波中曼合计持有焦作万方23,017.8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1%,浙江安晟及宁波中曼系钭正刚先生实际控制企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实际控制人为钭正刚先生。具体详情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99.437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5 年3 月,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8月,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5年9月,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核通过;2025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69号):深交所依照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本次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具体详情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管理层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喻旭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梦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梦曦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喻旭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梦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梦曦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8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

  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焦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焦万”)于2024年10月将7万吨闲置电解铝产能指标许可给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创新材”)使用,为期一年,并收取许可费。由于与宁创新材关于《电解铝产能指标合作协议》即将到期,且合约期内双方合作顺利,因此宁夏焦万与宁创新材续签该协议。

  根据《电解铝产能指标合作协议》,交易价格:当月SMM A00铝(AL99.70)铝锭报价月均价为18,500元时,当月指标许可费按[500元/吨/年] ÷12收取;当月SMM A00铝(AL99.70)铝锭报价月均价在18,500元/吨基础上每上涨或下跌达到500元/吨(小于500元/吨不作调整),指标许可费同步增加或减少100元/吨/年,指标许可费最低为300元/吨/年。合作期限1年。预计全年许可费收入不超过1.5亿元。

  宁创新材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宁创新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喻旭春、戴祚、卓静洁、张晓峰回避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石空镇工业园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21694309204K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齐敏华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型合金铝板带箔产品、铝合金材料及制品、铝线材、铝导体材料、铸造铝合金锭、精铝、纯铝、金属镁、铝、阳极碳素及副产品生产、销售;铝合金生产技术咨询、推广服务;铝制品贸易;碳素制品贸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钭正刚。

  历史沿革:2009年10月21日注册成立,从公司设立至今,控股股东均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宁创新材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7.71亿元,净利润3.81亿元,2024 年末净资产12.69亿元;2025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41.34亿元,净利润为5.37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净资产为 18.13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法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宁创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正常。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焦万的7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焦作万方全资子公司宁夏焦万继续将7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许可宁创新材使用。

  2、该交易标的所涉及的7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7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原处于闲置状态,宁夏焦万与宁创新材拟续签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盘活闲置资产的需要,本次交易的许可费综合考虑公司复产7万吨闲置产能的支出及复产后的经济效益,交易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宁夏焦万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甲方将自有的7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有偿许可乙方使用。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项下合作自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合作期限1年。

  如合作期满,乙方仍有使用意向的,甲方优先与乙方继续合作。

  (四)交易价格

  7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每月调整一次交易价格,当月SMM A00铝(AL99.70)铝锭报价月均价为18,500元时,当月指标许可费按[500元/吨/年] ÷12收取;当月SMM A00铝(AL99.70)铝锭报价月均价在18,500元/吨基础上每上涨或下跌达到500元/吨(小于500元/吨不作调整),指标许可费同步增加或减少100元/吨/年,指标许可费最低为300元/吨/年。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自本协议项下合作起始日,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以SMM A00铝(AL99.70)月均价结算,在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并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损失额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许可使用费的,以逾期总额的万分之三按日加收违约金。

  (七)协议解除

  若甲方提出该产能指标终止使用,该指标需运行满一个自然年或需提前90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若乙方提出该产能指标终止使用,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八)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

  六、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对外许可使用的7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是公司因电力、经济效益等因素出现闲置的部分产能指标,主要目的是为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交易可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收入,定价合理,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本不存在不利影响。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潜在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形。

  七、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因7万吨电解铝指标许可事项,公司与宁创新材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4,300.93万元(含税)。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与宁创新材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盘活公司闲置资产,符合公司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电解铝产能指标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8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

  建设年产40万吨再生铝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充分发挥公司品牌优势和铝资源绿色低碳优势,降低吨铝碳排放,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再生铝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而具备生产再生变形铝合金、铸造铝合金和铝深加工产品的能力。

  本项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如银行融资)进行投资,投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8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设备、改建厂房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期、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再生铝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焦作万方年产40万吨再生铝项目

  2、实施主体: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4、项目主要产品:10万吨圆棒、7.5万吨合金锭(液)、2.5万吨压铸件、18万吨铝板带、2万吨铜铝复合带等。

  5、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约38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30亿元。

  6、建设内容: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包括利旧或改建生产厂房,购置安装相关设备等。计划分期利旧或改建以下车间,主要包括:利旧和新建组合圆铸锭车间、新建预处理车间、利旧合金锭车间、新建扁铸锭车间、新建压铸车间、新建板带车间等厂房,并购置双室炉、熔炼炉、保温炉、铸机、热轧、冷轧、除尘等设备,以生产圆棒、合金锭、压铸件、铝板带、铝铜复合带等产品。

  7、项目分期: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

  一期:建设10万吨圆棒、10万吨扁锭生产线;

  二期:建设7.5万吨合金锭(液)、2.5万吨压铸件(120万件)和12万吨扁锭生产线;

  三期:建设18万吨铝板带热轧和冷轧生产线、连续退火生产线、2万吨铜铝复合带生产线。

  公司尚在履行政府备案等审批程序,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待完成相关手续后计划先开展建设一期项目中的5万吨圆棒项目,其余项目建设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期、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贯彻国家“双碳”战略,聚焦河南“从电解铝大省到铝加工大省”的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提升整体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的持续、健康、绿色发展。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可实现铝资源的社会化回收及处理,有利于实施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实现铝产业的绿色循环,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并有效提升公司规模、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以及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如银行融资),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本次投资尚需履行政府部门备案、安全预评价和省相关部门环评报告、能源审查等审批程序,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成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2、本次投资项目可能存在资金筹措、市场风险、专业技术和人才风险、原材料成本及加工费波动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提前落实资金,防范建设过程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带来的风险;加强购销环节管理,采取更为灵活的采购策略,以最大限度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的同时抓紧职工培训并引进专业人才,加强技术和人才的储备工作,制定相应措施更好的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以减少这方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86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采取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王大青、杜景龙以现场方式出席,其余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旭春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再生铝项目的议案

  为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充分发挥公司品牌优势和铝资源绿色低碳优势,降低吨铝碳排放,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再生铝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如银行融资)进行投资,投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8 亿元,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期、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再生铝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三)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盘活闲置资产,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同时基于合约期内双方合作顺利,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焦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焦万”)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创新材”)续签《电解铝产能指标合作协议》,将7万吨闲置电解铝产能指标继续许可给宁创新材使用,期限为一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喻旭春、戴祚、卓静洁、张晓峰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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