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以及其它金融服务。
为保证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在遵循《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原则和条件下,办理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服务种类、确定实际存贷款金额等。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此次交易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娟、邵乐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陶铮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
注册资本:47.2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出资36.79亿元,占比77.93%;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42亿元,占比22.07%。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407,947.99万元,负债总额2,873,639.6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34,308.3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6,244.95万元,净利润4,770.52万元,2024年底吸收存款余额2,868,398.03万元,贷款余额2,293,182.55万元。截至2025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230,327.83万元,负债总额2,692,456.6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37,871.20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53,451.09万元,净利润6,562.81万元,2025年09月30日吸收存款余额2.683,450.20万元,贷款余额2,296,261.47万元。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
(一)存款服务: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公司于财务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 (含应计利息)分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人民币65,000万元、人民币70,000万元。
(二)综合授信服务: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人民币90,000万元、人民币95,000万元。
(三)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存款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二)综合授信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
(三)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四)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向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所收取的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
乙方:财务公司
(一)服务内容、交易限额
详见本公告“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三)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期至 2028年12月31日。
(四)协议其它主要内容
除上述内容外,协议其它要点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乙方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甲方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将于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乙方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4)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5)乙方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6)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乙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8)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本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经乙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取得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经乙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5)因国家新法律或政策颁布或对原法律或国家政策的修改等导致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争议解决
(1)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
(2)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北京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将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公司制定了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七、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811.62万元。截至2025年10月29日,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为8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19,845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审核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该关联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相关情况的介绍后,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九、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允的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对此次交易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预案,以应对相关风险。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次股东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11月11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57987958
传真:010—57987805
电子邮箱:zhxb@bjruitai.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4
(七)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八)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362066、瑞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邹琼慧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邹琼慧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并将履行董事职责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辞职后,邹琼慧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并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琼慧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1.00万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二、提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总院”)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王华先生获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华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工程师。
现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院长)、副总经理(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墙体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科技部部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陶瓷院总支书记、副院长、硕士生导师等职务。
王华先生在公司关联方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琼慧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副总经理简历
邹琼慧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职工董事、综合管理部部长等职务。
邹琼慧女士持有11.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05%。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邹琼慧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228,194.48元,为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截止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31.32%,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截止2025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218.57万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华东瑞泰本期出售了债务重组取得的股票。
3、截止2025年9月30日,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68.63%,主要原因本期不能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减少。
4、截止2025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加60.7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通宝”及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5、截止2025年9月30日,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8.86%,主要原因是本期原材料采购预付款及基建项目预付款增加。
6、截止2025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46.95%,主要原因是本期待认证的进项税额增加。
7、截止2025年9月30日,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5.02%,主要原因是本期基建项目投资增加。
8、截止2025年9月30日,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02.69%,主要原因是本期进行负债结构调整,短期借款增加。
9、截止2025年9月30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41.77%,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
10、截止2025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53.99%,主要原因是本期不能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减少。
11、截止2025年9月30日,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0.77%,主要原因是本期进行负债结构调整,长期借款减少。
12、截止2025年9月30日,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减少35.87%,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少。
13、2025年1-9月,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1.27%,主要原因是本期优化销售渠道,强化费用管控。
14、2025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34.10%,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减少。
15、2025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126.99%,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减少。
16、2025年1-9月,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下降77.78%,主要原因是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减少。
17、2025年1-9月,营业利润同比下降43.99%、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2.22%、净利润同比下降62.69%,主要原因是受下游市场需求下滑,本期收入和毛利率下降。
18、2025年1-9月,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1733.37%,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企业本期确认仲裁损失794.11万元。
19、202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94.89%,主要原因是受下游市场业绩下滑影响本期玻璃板块业务利润下降较多。
20、2025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51.17%,主要原因是本期票据到期兑付的现金增加。
21、2025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9.01%,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
22、2025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5.19%,主要原因是本期带息负债同比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荣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问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荣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问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陈荣建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丁周桥路8号瑞泰马钢创新中心5楼东会议室召开,通讯形式参加会议的包括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董事孙祥云先生、杨娟女士。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荣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通过。《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49)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拟变更的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四)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娟、邵乐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五)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杨娟、邵乐已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六)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杨娟、邵乐已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七)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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