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现场参加董事4名,董事长秦龙先生,董事王宇先生,独立董事李鑫先生、丁乃秀女士、谢东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秦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0)。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事项,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5年6月30日实施完毕。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秦龙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长期信心、财务状况展望、股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量,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秦龙先生提议,在2025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次激励计划根据相关规定需注销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同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数量为477,652股。
4、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事项
因工商登记分类变化,公司经营范围需进行相应规范,公司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相应进行变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拟结合最新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未涉及修订的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及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换发了新《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华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全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华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全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素娇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黎苗青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苑尚伟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并提供能够让公司确认委托人的股东身份的文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 8: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倩
(2)联系电话:0532-68968612
(3)传真:0532-68968683
(4)邮箱:zhengquan@senturytire.com
(5)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4
2、投票简称:麒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召开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及股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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