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为达州医科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为凉山高新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为凉山高新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永和成”)、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凉山高新”)为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医科”)申请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人民币8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成都永和成、达州医科为凉山高新申请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人民币4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9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034至035、037号临时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了公司、成都永和成、达州医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签署的编号为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6号、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7号、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8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成都永和成、达州医科分别为凉山高新向银行申请的400万元银行贷款(贷款期限:2025年10月24日-2026年10月24日)提供人民币肆佰万元(小写:4,000,000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昌市高枧乡陈所村七组
法定代表人:曾晓玲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12-0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永和成持有凉山高新70%股权,凉山高新股权结构表如下:
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6号)
1、保证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3、被担保人: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5、保证范围:在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前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7号)
1、保证人: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3、被担保人: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5、保证范围:在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前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8号)
1、保证人: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3、被担保人: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5、保证范围:在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前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成都永和成为达州医科、凉山高新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凉山高新、达州医科互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及余额为1,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的1.8 亿元综合授信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余额9,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8%);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集团资产池额度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6号、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7号、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8号)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53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和智控”)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3,004,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5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46%,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德莅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2,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65%,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冻结股份系曹德莅为第三方合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冻结其持有永和智控的2,000,000股。曹德莅将积极稳妥化解股票冻结风险。
2、 曹德莅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与公司无关,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4、截至目前,本次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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