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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下午14: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刘玉女士、苏建青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1)。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5-06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下午14: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同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亦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1)。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5-070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将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

  2、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玉女士、苏建青先生已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润田之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6,725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50180E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九路2号院5号楼13层150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润田之光总资产23,091.76   万元;净资产13,069.36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0万元,净利润-177.22万元。

  2、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FH348E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九路2号院5号楼13层150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服装服饰零售;礼仪服务;殡仪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鞋帽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摄影扩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殡葬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殡葬设施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福泽园总资产19,757.07万元;净资产5,442.76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947.22万元,净利润-38.26万元。

  3、湖北新瑞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65.04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0MA49A1GL3M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6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航天大道7号高创产业园5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增材制造装备销售;3D打印服务;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新瑞光总资产5428.43万元;净资产428.32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62.39万元,净利润-101.0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润田之光和福泽园均为公司关联法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公司已于2025年6月完成对新瑞光全部股权的出售事宜,自该股权交割完成后,新瑞光不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瑞光仍处于股权出售后12个月的关联认定期内,故新瑞光为公司关联法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人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履约能力,能够按照关联交易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所审议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润田之光和福泽园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购买或销售商品、产品及服务等;九耀向关联人新瑞光租赁厂房及相关费用、委托关联人进行产品加工等。

  交易价格以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严格遵守“公平、公允、合理”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另行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助于保障公司业务稳定开展。在后续业务合作中,交易双方将严格遵循平等、公允、自愿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协议条款清晰、权责明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此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1、2025年10月10日,公司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2025)吉01执119号之五),因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两次拍卖均已流拍,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台农商行”)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申请以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第二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收财产抵偿债务。股票过户完成后,万方源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鉴于,万方源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8月31日与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实业”)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万方源将持有的公司股份80,444,000股(公司总股本为311,386,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3%)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就此,惠德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万方源失去公司大股东的身份,相应地,上述表决权委托将由于万方源失权而自动失效,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做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全力维护好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有序推进,最大程度降低外部因素对公司运营带来的潜在干扰。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5-07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拍卖事项

  2025年6月19日,公司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获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于2025年7月22日10时起至2025年7月23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进行拍卖。

  2025年7月21日,因北京市三中院法官未移交上述股权的处置权,长春中院撤回此次拍卖。2025年7月30日,公司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获悉:长春中院于2025年9月2日10时起至2025年9月3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重新启动拍卖程序。

  2025年9月3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长春中院于2025年9月2日10时起至2025年9月3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的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价,均已流拍。

  2025年9月5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长春中院将于2025年9月22日10时起至2025年9月23日10时止对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进行第二次拍卖。

  2025年9月23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长春中院于2025年9月22日10时起至2025年9月23日10时止对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进行第二次拍卖,因无人竞价,均已流拍。

  2025年10月10日,万方源收到《执行裁定书》((2025)吉01执119号之五),因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万股两次拍卖均已流拍,九台农商行向长春中院申请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接收财产抵偿债务。股票过户完成后,万方源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鉴于,万方源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8月31日与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实业”)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万方源将持有的公司股份80,444,000股(公司总股本为311,386,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3%)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就此,惠德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万方源失去公司大股东的身份,相应地,上述表决权委托将由于万方源失权而自动失效,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做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详见公司于2025年6 月20日、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31日、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6日、2025年9月24日、2025年10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047、2025-050、2025-056、2025-058、2025-059、2025-063)。

  2、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事项

  2025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事项

  2025年9月4日,公司因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阳农商行”)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双阳农商行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2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不超过9,341,59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双阳农商行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减持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系统下发文件获悉,双阳农商行合计减持了105.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92%),持股比例由6.2846%降至5.9454%,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

  2025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双阳农商行发来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其根据自身计划,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双阳农商行累计减持3,1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1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2025-062、2025-066)。

  4、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白山市盛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了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并于2025年7月11日收到由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白山市盛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变更为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下湾路28号办公楼301室。

  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白山市盛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谌志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璐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谌志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璐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5-072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10月10日,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收到《执行裁定书》((2025)吉01执119号之五),因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两次拍卖均已流拍,九台农商行向长春中院申请以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第二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收财产抵偿债务。上述股票过户完成后,万方源将失去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身份,不再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公司近期关注到市场传闻,对公司因存在控制权变更的情形做出过度解读及渲染,导致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现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审慎判断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万方发展”变更为“*ST万方”,证券代码仍为“00063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再次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464.99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最近一个月平均行业滚动市盈率为90.53倍,目前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为13.6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第5.4.3条规定,ST和*ST主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但公司近期关注到市场传闻,对公司因存在控制权变更的情形做出过度解读及渲染,导致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现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审慎判断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年10月10日,公司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2025)吉01执119号之五),因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两次拍卖均已流拍,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台农商行”)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申请以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第二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收财产抵偿债务。股票过户完成后,万方源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鉴于,万方源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8月31日与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实业”)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万方源将持有的公司股份80,444,000股(公司总股本为311,386,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3%)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就此,惠德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万方源失去公司大股东的身份,相应地,上述表决权委托将由于万方源失权而自动失效,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做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公司近期关注到市场传闻,对公司因存在控制权变更的情形做出过度解读及渲染,导致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现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审慎判断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结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464.99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最近一个月平均行业滚动市盈率为90.53倍,目前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万方发展”变更为“*ST万方”,证券代码仍为“00063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再次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6,573.53万元,净资产为13,949.2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7,554.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9.33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164.64%。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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