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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17.5062万份,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90.2818万份调整为72.7756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为39.5938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王欣、徐本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26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2438万份,行权价格为39.30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捷、王欣、徐本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4名,实际参与监事4名。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李菊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A股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关于注销部分A股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A股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卫、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何捷及会计主管胡晓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本报告期”、“报告期”指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报告期末”指2025年9月30日。

  4、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外,本季度报告所列数据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5、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R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R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所载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该等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资料并无差异。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持长期主义,围绕“致力于成为备受尊重全球领先的数智物流解决方案服务商”的愿景,持续提升长期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下半年确立“激活经营”策略方向,探索建立面向业务前线的经营授权及成果共享的激励机制,推动自上而下提高全员经营意识,激发创业精神与经营活力,从而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协同共进、共生发展。

  2025年以来公司持续深入推进“激活经营”机制落地,赋予业务前线充分经营授权与激励,有效激发业务组织的市场拓展动力。同时公司将成本节降的效益反哺至前端业务拓展,进一步提升产品与服务的市场竞争力。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业务延续高增长,件量增速高于国内快递行业整体平均水平,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业务规模与网络产能的提升,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物流网络的规模效应,深化营运模式革新,推动网络结构扁平化与差异化分层,进而构建起结构性提效降本的长效机制。

  同时,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积极应对挑战。公司持续推进运营网络升级,强化高品质时效服务的运营保障,巩固标准化产品竞争优势,坚持为客户提供物超所值的服务,2025年第三季度中高端时效业务收入增速环比提升。高品质的服务体验强化客户粘性,公司服务客户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服务活跃月结客户超过240万家,个人会员超7.8亿。

  在此基础上,公司围绕行业化与国际化的战略方向,增投战略资源,完善行业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和国际网络能力建设,以构建更具韧性与差异化的长期竞争壁垒。

  在行业化战略方面,公司持续提升行业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培育行业专业人才,持续突破行业客户供应链上下游场景,打造多个国内国际供应链标杆案例。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在工业设备、通信高科技、汽车、消费品等行业的物流收入均实现同比超过25%的高增长。

  在国际化战略方面,公司继续织密国际网络,加快国际航空干线、清关能力、海外空侧场地、仓储及落地配的资源投放与能力建设,辅以跨境全链路科技赋能,在亚太地区及欧美核心流向构建对标国际市场前三水平的端到端国际快递与供应链服务能力。尽管公司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收入受到国际贸易波动及海运价格显著回落影响,但公司依托全球网络布局与丰富产品组合,灵活应对市场波动,积极把握中国企业出海新机遇,2025年第三季度国际快递及跨境电商物流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达到27%,较上半年增长提速。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整体业绩方面,总营业收入达成784.0亿元,同比增长8.2%;总件量达成43.1亿票,同比增长33.4%。分业务板块来看,速运物流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4.4%,业务规模稳步扩大;供应链及国际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3%,如前所述,主要因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收入受海运价格较去年同期高位显著回落影响,但公司国际快递及跨境电商物流收入快速增长。

  源于公司积极主动的市场拓展策略与必要的长期战略投入,公司第三季度盈利出现短期波动。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毛利额97.9亿元,同比下降4.4%。在费用方面,公司坚持精益管理,强化组织效益,管理费用率基本持平,研发费用率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财务费用率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销售费用率上升0.2个百分点,主要因公司加强销售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行业端到端供应链和国际业务的市场拓展能力。

  综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25.7亿元,同比下降8.5%。虽然盈利水平短暂性承压,但公司运营网络的结构性升级、行业化与国际化战略能力的持续提升,将有助于公司持续强化客户粘性,快速把握国内外新形势与新机遇,持续巩固战略领先地位,打开业务第二增长曲线,构建差异化、具备战略纵深与护城河的综合物流服务生态,为公司中长期业绩的可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在坚持长期战略方向的基础上,公司结合市场动态与经营节奏,逐步动态调优市场策略;推进激活经营进阶机制,对业务区域实施差异化授权,激励导向从规模驱动进阶至价值驱动,保障高价值业务增速水平,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此外,围绕多元的物流业务生态,公司将充分整合内外部资源,深化营运模式革新,推进适配多元物流业务发展的网络分层和资源分层,结构性提效降本的成效将进一步显现。通过落实以上措施且结合管理层目前已知的信息,公司管理层将致力于实现2025年第四季度的归母净利润同比基本持平,2025年年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保持稳健增长。

  关键财务数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千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公司于香港联交所发行H股股票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就全球发售以每股34.3港元的价格成功配售及发行17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元。经扣除与全球发售相关的承销佣金及其他预计开支后,本公司全球发售的股份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6.62亿港元,按1.00港元兑人民币0.9358元的汇率换算,相当于约人民币52.99亿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全球发售募集资金已按招股章程所载的计划用途及比例使用,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 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H股新股

  本公司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般性授权,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行使一般性授权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配售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每股H 股 42.15 港元的配售价配发及发行合计 70,000,000 股新 H 股。2025 年7月4日,公司成功完成配售,经扣除与配售相关的承销佣金及其他预计开支后,配售募集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9.34亿港元,按1.00港元兑人民币0.9139元的汇率换算,相当于约人民币26.81亿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配售募集资金已按配售公告所载的计划用途及比例使用,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 公司通过全资境外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境外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为全资境外子公司的本次发行提供担保。2025年7月10日,可转债完成发行,经扣除与发行可转债相关的承销佣金及其他预计开支后,可转债募集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9.09亿港元,按1.00港元兑人民币0.9165元的汇率换算,相当于约人民币26.66亿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可转债募集资金已按发行公告所载的计划用途使用,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24.10亿元用于增强本集团国际和跨境物流能力、研发先进技术及数字化解决方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及一般企业用途,已使用金额约占募集资金所得款项净额的90.40%。

  三、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2025年第1期A股回购方案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7,432,648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99,989,306.65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5%,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40.36元/股。

  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29日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

  (二) 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自愿赠与,涉及到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000万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

  本持股计划是中长期激励方案,在存续期内分9个年度进行授予、归属,参与人包括对公司未来经营与业绩增长有直接且重要影响和贡献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实际控制人)、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持股计划每年授予参与人合计不超过18,000万份虚拟股份单元,每年度参与人的人数不超过16,000人,具体每年授予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届时实际情况确定。于每年授予后的次年一季度,公司董事会根据核算价格高于虚拟股份单元的授予价格的增值部分初步核算所对应的可归属股份数。参与人最终归属股份数还需根据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进行最终确定。每次归属后设置12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后设置相应的服务期,参与人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在锁定期和服务期内享有现金分红的权利,其完整权益在服务期届满后享有。

  2025年度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5日,首次授予的总人数不超过7,186人,授予虚拟股份单元不超过8,114.4万份,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5元/份。

  为积极推进持股计划的实施,明德控股已于2025年9月1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0万股A股股份过户至持股计划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中。

  (三) 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发行债务融资产品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森控股”)在境内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DFI31号),泰森控股于2025年8月7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关于上述事项的披露索引如下: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千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卫                   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何捷                      会计主管:胡晓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千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卫                   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何捷                      会计主管:胡晓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

  2、 除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延长实施期限外,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原方案及回购进展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11因公司实施A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16日起调整为人民币59.1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拟推出的A股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自2025年9月3日起开始实施回购。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7,432,648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99,989,306.65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5%,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40.36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9.66元/股)。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除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延长实施期限外,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    本次对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本次对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未及时推出A股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A股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A股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于 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5062万份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 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 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 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1、 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15.56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 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0月27日届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0.8375万份,公司依照规定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3、 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未达到100%,公司对其当期不能完全行权的1.106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以上合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17.5062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90.2818万份调整为72.7756万份,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为39.5938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A股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注销A股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关于注销部分A股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A股股票期权事项。

  五、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顺丰控股就 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期行权等相关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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