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3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封和平先生、张毅先生、孙霞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因张毅先生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并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张毅先生做出书面承诺将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接到张毅先生的通知,已于近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3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9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与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6日换届后正式履职,针对编制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以历届董事会对所有经审计或已披露定期报告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的无异议及延续性的认可为审议基础,秉承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本次议案进行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证券代码:000656 证券简称:*ST金科 公告编号:2025-13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于2025年9月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已增至10,634,081,632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列报规定,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2、因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数,故上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不适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合资合作协议约定向联营、合营企业提供股东借款支持其投资开发而收取的资金利息收入10,464.70万元,向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合作方收取调用富余资金产生的资金利息收入1,159.91万元,该利息收入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属于房地产行业合资合作开发的惯用模式,其发生具有经常性和持续性,故不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因公司流动性持续紧张导致部分公司欠税,进而产生税收滞纳金82,650.86万元,在公司当前经营状态下会持续产生前述税收滞纳金,故不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方法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8.90亿元(其中:受限资金9.82亿元),有息负债本金总额为人民币689.60亿元,到期未能偿还的有息债务本金合计543.93亿元;此外,部分经营性应付款项亦存在逾期未偿还情况,公司流动性持续紧张。由于金融负债逾期及部分项目延期交房,包括金融机构、合作方、购房者在内的部分债权人通过司法程序向公司相关经营主体和债务主体追偿逾期债务并要求承担罚息及违约金,导致本公司及子公司陷入多起债务诉讼或仲裁;因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少量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从而丧失控制权,资产被迫清算或低价重整。
受流动性困难和行业环境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导致公司经营出现较大困难,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7.78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8.85亿元,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1,132.36亿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2.06亿元。
2、编制方法
2024年4月22日,重庆市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2025年5月10日及11日,虽然重庆市五中院裁定批准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和《重庆金科重整计划》,但目前公司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正在按照重整计划的执行标准推动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的兑付、信托服务协议的签订、抵债子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及控制权转移等工作,故截止2025年9月30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仍需将下属797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待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达到执行完毕的各项条件时,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整》的规定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3、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天健会计师事务针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实体现了公司2024年的经营状况。针对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公司及重庆金科目前的重整计划执行进展、重整成功后的业务发展规划、业务发展保障及资金来源,以评估公司是否拥有足够的营运资金和投资资金来源以确保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后12个月内能够持续运营。同时,公司也制定了以下具体措施以改善财务状况及减轻流动资金压力,主要包括:
(1)坚持把“保交房、稳民生”作为首要经营任务。一是全力争取保交房专项借款和纾困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大量项目入围白名单并获得融资,有效缓解项目层面资金流动性压力;二是依法合规用好预售监管资金,确保存量项目开发实现资金封闭运行,确保项目“保交房”风险得到有效缓解;三是在重整计划草案制定过程中,设定专项资金用于部分“保交房”存在风险的项目,确保重整成功后存在交付风险的项目得到增量资金支持。报告期内,公司把“保交房、稳民生”作为首要经营任务,保障购房业主合法权益,有序推进项目交房,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完成交付住宅及商业约1.3万套、交付面积约209万平方米。自2022年保交房工作开展以来累计交付总套数31.4万套,累计交付总面积4840万平方米,保交房任务整体进度已达成约98%。
(2)稳步执行重整计划,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报告期内,重整投资人已将26.28亿元重整投资款全额按期缴纳至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已将重整转增股票由管理人证券账户(即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分别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指定主体证券账户。公司已与中信信托签订信托协议,有序推进剥离资产转入信托计划工作,近期将启动对债权人的信托份额分配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陆续开展普通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有财产担保债权等各类债权的清偿兑付工作。
(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股东结构更趋多元。报告期内,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上海品器联合体指定其实际控制的京渝星筑(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渝星筑”)、京渝星璨(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渝星璨”)接受划转的转增股份。京渝星筑、京渝星璨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故京渝星筑与京渝星璨构成关联方,且为一致行动关系。过户完成后,京渝星筑与京渝星璨合计持有公司9.9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郭伟、王晓晴、李根、李亮、施浩、张勇6名非独立董事,以及封和平、张毅、孙霞3名独立董事组成的新一届董事会。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郭伟为董事长、王晓晴为副董事长;聘任郭伟为总裁、周达为联席总裁、李根为常务副总裁、何鸽平为财务负责人、杨鹏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冯仑为专家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任马蔚华为公司荣誉董事长(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通过采取上述切实计划与措施,若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公司将对资产结构进行重新调整,淘汰资不抵债或经营滞销项目,全面优化资产负债表。
尽管如此,本公司能否持续经营将取决于:本公司重整能否按计划推进并成功完成;公司能否成功取得相关债权人不会就上述逾期偿还债务及违约事项在将来要求本公司偿还罚息及违约金的书面确认;公司项目能否按经营计划开发变现,及时回笼现金补充流动资金或抵偿债务,从而避免相关资产以极低价格被强制执行。如本公司未能持续经营,则须将本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其可回收金额,该可能调整的影响并未反映在本财务报表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鸽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忠太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鸽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忠太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金科股份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郭伟先生:1976年10月出生,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共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历任万科集团税务管理部总经理、北京公司副总经理、大连万科总经理;万科集团北方区域副总经理、中航万科首席投融官、合伙人。2019年至2021年,任新城控股集团苏州区域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4年7月,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任中国信达集团战略客户二部总经理级。2025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王晓晴先生:1973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及海南信唐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省华之众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9月至2023年6月,任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月至今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2025年3月至今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退役军人委员会副主任。2023年10月至今任中华职业教育社常务理事。2025年10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
李根先生:1983年12月出生,硕士。现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任星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3年4月至2018年9月,历任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2021年2月至2025年10月,任北京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25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李亮先生:1982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五部副总经理。2015年至2021年,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高级经理;2021年至2024年,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五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24年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五部副总经理。2025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
施浩先生:1964年2月出生,硕士。现任公司董事及浙商银行(证券代码:601916)独立董事。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零售银行产品运营总监;2006年10月至2008年6月,任巴克莱资本(香港)董事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2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加拿大代表处首席代表;2019年7月至2023年3月,历任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中国)董事总经理、中国区总经理。曾担任国电南自(证券代码:600268)独立董事。2025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勇先生:1975年2月出生,研究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共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历任凯源度假村总经理、协信集团巴南购物中心总经理;2005年至2010年,任金科大酒店总经理助理、金科股份总裁办主任;2010年至2016年,任金科股份永川、湖南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金科物业服务集团董事长;2017年至2018年,任金科股份遵义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2019年,任金科股份总裁办主任、党委副书记;2019年2025年9月,分管金科股份党建及法务工作。2025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
封和平先生:1960年2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5年9月至2011年2月,先后任职于中华会计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任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2014年8月至2017年8月,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07年5月至2009年5月,任中国证监会第七、八届发审委员会委员;2010年5月至2011年6月,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水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毅先生:1964年5月出生,法学学士,中国注册律师,香港注册外地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6年至1997年任职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2年至2019年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任创始合伙人,2019年至今,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主任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2025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霞女士:1982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江北支行副行长。历任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机构金融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2014年4月至2017年9月,任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机构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行长助理。2018年12月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江北支行副行长。2025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重要人员简历:
郭伟先生:简历详见前述内容。
周达先生:1981年2月出生,EMBA。现任公司联席总裁。历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经理、发展部副总监、总裁办公室主任、华北区域和华东区域公司董事长助理、重庆区域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涪陵公司总经理、公司经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2019年2月至2021年1月,任重庆区域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董事长。2025年10月起,任公司联席总裁。
李根先生:简历详见前述内容。
何鸽平女士:1968年6月出生,加拿大籍,法学学士及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1996年至2004年,任加拿大北方电讯网络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04年至2005年,任雅虎中国财务总监;2006年至2010年,任施耐德电气财务总监;2010年至2013年,任豪洛捷全球财务副总裁/大中华区首席财务官;2013年至2025年,任波士顿电池全球财务高级副总裁。2025年10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杨鹏先生:1987年8月出生,硕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至2015年,历任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及总裁秘书;2015年至2017年,历任中惠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南京惠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2019年,任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9年至2023年,任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冯仑先生:1959年出生,万通集团创始人、御风集团董事长、品器资管董事长。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现任公司专家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1984年至1991年曾任职于中共中央党校,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务院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1991年创办万通集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和资产管理。冯仑也是社会公益事业的倡导者和积极贡献者,先后参与创办了壹基金、阿拉善、爱佑华夏和故宫基金会等20多个公益机构,持续奉献社会。曾出版《野蛮生长》《理想丰满》《岁月凶猛》《伟大是熬出来的》《扛住就是本事》和《人生的逻辑》等著作。
马蔚华先生:1949年出生,吉林大学经济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荣誉董事长、中共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外部董事、深圳国际公益学院董事会主席、社会价值投资联盟主席,壹基金理事长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等职。2019年3月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处聘为特别顾问、可持续发展金融顾问委员会主席,同年4月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聘为可持续发展影响力投资全球指导委员会成员;曾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前称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曾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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