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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7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中会议室及武汉第二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龚道夷、董事陈华军、陈嗣春、独立董事童乔凌、王东石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董事李涛伟、李侯久、邵立伟、独立董事蔡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龚道夷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副总裁汪军、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锴、董事会秘书潘兰兰以现场方式列席,副总裁刘源以通讯方式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非独立董事赵海涛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李涛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为保证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选举李涛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龚道夷(主任委员)、李涛伟、童乔凌。新任委员李涛伟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龚道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锴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楚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龚道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锴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楚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聘期已届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证审计服务质量,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综合考虑审计机构的规模、执业资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水平、行业地位、项目报价等因素,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3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的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晓红,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婷,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巩启春,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朱晓红、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巩启春,最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朱晓红、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巩启春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综合考虑年报审计需要配备的人员及投入工作量情况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33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我们已事先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在同行业内的综合实力比较领先,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能为公司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3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我们已事先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能为公司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3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3万元。

  (四)生效日期

  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与本次股东会相关议题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对相关议题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议案1、2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11月14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8107(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4日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11月14日(含)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兰兰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企业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给出具体指示,包括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票的指示,受托人应以委托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或票数为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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