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10版)
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如有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相关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及数字格式的调整等,未在表中进行对比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经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变更,上述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事宜,以及办理财务负责人岗位名称变更(如需)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章程(仅涉及财务负责人岗位名称变更)、岗位人员备案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87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子公司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更名为《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更名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其中,《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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