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公司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9.7亿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61.1亿元,下降了11.4亿元,其中,自营及租赁分部收入下降人民币5.8亿元,其他分部收入合计下降人民币5.6亿元。主要是由于相关产业发展的调整,公司的各个业务板块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积极调整战略重心,夯实业务发展质量,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商场租赁及运营业务依然实现了较为稳健的盈利能力。公司前三季度的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3.5 亿元,主要是由于受到市场短期波动和价值调整的影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人民币-33.3 亿元以及各类减值损失合计约人民币-1.7 亿元。公司前三季度,商场租赁及运营等业务的营业利润约2亿元,较去年同期的约1亿元出现明显改善。截止2025年9月末,公司自营商场的出租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由2024年末的83.0%稳步提升至84.7%。同时,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也出现了明显回升,截止 2025 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约人民币6.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 11.7亿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5.3亿元)。前三季度的单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分别为人民币-1.12 亿元、人民币 3.14 亿元和人民币 4.41 亿元,环比亦逐季有所增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叶衍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增补叶衍榴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在叶衍榴女士当选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后,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车建兴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非执行董事李建宏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非执行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职务。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增补徐国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施姚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提名增补徐国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在徐国峰先生当选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后,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增补1名职工董事。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郑建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为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邱喆女士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香港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辞任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指定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杨映武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该代行至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日止;同意聘任杨映武先生担任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ESS)获授权人士。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5年6月12日、7月5日、7月19日、8月16日、8月22日、9月16日于国内指定媒体和2025年6月11日、7月4日、7月18日、8月15日、8月21日、9月15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
2、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等事项已分别经2025年7月25日及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5年7月26日、8月16日于国内指定媒体和2025年7月25日、8月15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
3、 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邱喆女士减持计划公告。杭州灏月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130,641,979股(占公司总股本3%);邱喆女士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于2025年9月10日,邱喆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5年7月26日、9月11日于国内指定媒体和2025年7月25日、9月10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
4、 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
公司收到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转发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5)沪0115执18930号的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美开”)持有的公司43,023,000股股份达到可售状态后按市场价在45个交易日内依据被执行人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指令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并将该股票卖出后的款项转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账户。
于2025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红星控股通知,常州美开持有的公司43,023,000股股份已全部卖出完毕,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19.95%减少至18.96%。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5年8月22日、10月18日于国内指定媒体和2025年8月21日、10月17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玉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映武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雅斌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玉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映武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雅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玉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映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雅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8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2025年前三季度(“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经营74家自营商场,228家不同管理深度的委管商场,通过战略合作经营7家家居商场,此外,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22家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共包括358家家居建材店/产业街。
一、 2025年前三季度商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闭4家自营商场,位于重庆市、广东广州、四川成都、湖南长沙,有3家商场由委管转为自营,位于河北唐山、天津市,有2家商场由自营转为委管,位于内蒙古包头、江苏常州;委管商场新开1家商场,位于江苏泰州,关闭29家商场,位于浙江乐清、河北邯郸、河北秦皇岛、河南周口、安徽六安、四川绵阳、四川乐山、广东河源、辽宁本溪、江苏淮安、湖南吉首、湖南长沙、安徽芜湖、河北邢台、甘肃白银、河北张家口、山东临沂、广东珠海、河北唐山、四川内江、河南新蔡、安徽合肥、甘肃庆阳、江西萍乡、重庆市、湖南株洲、辽宁营口、江苏苏州、江苏无锡。
(一) 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情况
表1-1 报告期内自有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公告自营商场包含自有商场、合营联营商场、租赁商场三类
注3:其他业态转入商场:3家商场由委管商场转入自有商场
表1-2 报告期内合营联营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表1-3 报告期内租赁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2家商场由租赁商场转入委管商场
表1-4 报告期内委管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其他业态转入商场:2家商场由租赁商场转入委管商场
注3: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3家商场由委管商场转入自有商场
(二)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明细表
表1-5 报告期内商场新增情况 单位:平方米
表1-6 报告期内商场关店情况 单位:平方米
二、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储备待开业商场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有16家筹备中的自营商场(其中自有13家、租赁3家),计划建筑面积约263万平方米(最终以政府许可文件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筹备的委管商场中,有250个委管签约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获得地块。
三、 2025年前三季度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情况
公司已开业自营商场于报告期内取得营业收入3,711,849,891.9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6%,毛利率为71.4%,相比2024年同期毛利率增加1.2个百分点。
表3-1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经营业态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表3-2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地区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8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于2025年7月-9月(以下简称“本公告期间”)无新增对外财务资助。
2、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本金总余额为240,245.51万元,其中未到期的财务资助本金余额为66,469.48万元,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本金余额为173,776.03万元。本集团密切关注财务资助的可回收性,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并按照财务资助相关主体实际的经营状况,对财务资助未来的可收回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测试,计提了相关财务资助减值准备。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逾期财务资助本金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760.22万元,未到期财务资助本金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69.91万元。
3、本集团已对现存的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审慎评估。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动,或其他相关负面影响传导至零售消费端,或发生其他未预期的重大事项,并对财务资助对象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造成负面影响,本集团仍将可能面临财务资助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2022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公司随定期报告披露时点同步披露相关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本公告期间,本集团无新增财务资助事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本金总余额为104,183.9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4%;本集团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本金总余额为240,245.5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7%。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未到期的财务资助本金余额66,469.48万元,本集团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本金余额为173,776.03万元。本集团密切关注财务资助的可回收性,本集团逾期财务资助本金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760.22万元,未到期财务资助本金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69.91万元。
本集团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余额中:
(1)由于部分合作的自营商场项目因工程建设进度未及预期的逾期款项为100,318.78万元,本集团未能如与合作方签署相关协议时的预期,将借予合作方用于投入工程建设资金产生的对应债权,及时转为对对应土地及家居商场物业的购置款。本集团将通过对项目进度的把控与跟进、适时要求自营项目合作方根据协议进行前述转换等方式,持续推进项目建设以达到协议约定的可转让状态并回收相关资产;
(2)由于财务资助对象资金周转原因导致本集团未能按期回收财务资助款项的逾期款项为73,457.25万元。本集团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加大对相关款项的催收及回收力度,并通过包括对财务资助对象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对代收的相关开业委管商场租金等费用进行抵扣等在内的多种方式,作为公司实施相关债权回收的增信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根据《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于上述存在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情形的财务资助对象,在相关款项收回前,本集团不会向相关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三、其他说明
本集团已对现存的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审慎评估,并会对相关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持续的跟进与评估,在判断可回收性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本集团会允许逾期借款的存在,而不优先考虑通过重新提供借款或者对原有借款进行展期的方式消除逾期情形,主要原因系在借款逾期的情况下,本集团可通过法律程序随时发起对借款的追偿,在财务资助对象出现偿还风险的情况下,该等情况相较于未到期借款,从债权的追偿角度公司将具有更强的主动权。
在不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等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出现难以预计的重大负面变动并对财务资助对象还款能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本集团认为,除本公告中已提及的财务资助逾期情况及对应预计难以收回的财务资助款项外,本集团其他财务资助款项在可回收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
尽管本集团评估其他财务资助款项预计不存在重大可回收性风险,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动,或其他相关负面影响传导至零售消费端,或发生其他未预期的重大事项,并对财务资助对象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造成负面影响,本集团仍将可能面临财务资助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未来本集团也将持续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水平和生产经营的变动情况,并针对相关财务资助款项的逾期风险和可回收性风险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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