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电子城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2025-063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邮件、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正式成立。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由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组成,其中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为独立董事。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齐战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张玉伟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应随董事会换届而变更。公司董事会任命各委员会组成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齐战勇先生(主任委员)、陈兆震先生、刘志东先生;
审计委员会:宋建波女士(主任委员)、刘志东先生、宋立功先生;
提名委员会:尹志强先生(主任委员)、宋建波女士、齐战勇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志东先生(主任委员)、尹志强先生、宋立功先生。
上述委员会成员中,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建波女士是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规定。
上述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及时确定公司管理层,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管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续聘张玉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及时确定公司管理层,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管理,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续聘赵萱先生、杨红月女士、张一先生、姜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吴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续聘张一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一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继续聘任刘世荣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3-6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5-064)。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参与设立南京量子云枢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00万元,占40%的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参与项目公司设立是基于自身规划发展所需进行的战略性布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总经理张玉伟先生简历: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管理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曾任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副总监兼经营管理部部长、成本管控中心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张玉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副总经理赵萱先生简历: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工学学士,工程师。曾任北京市丽水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副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工会负责人;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赵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副总经理杨红月女士简历:女,汉族,1974年5月出生,无党派人士,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本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项目拓展副总监、战略发展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杨红月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一先生简历: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管理学学士,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职员;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张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财务总监吴敌先生简历:男,汉族,1984年4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航工业北京百慕航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资金经理;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北京国科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吴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副总经理姜南先生简历:男,汉族,1984年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经济学学士,统计师。曾任北京市丽水嘉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电子城高科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电子城(天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电子城高科数字科技服务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北京电子城城市更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电子城高科科技研发服务部总经理。现任电子城高科科技服务分公司总经理;北京电子城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团委书记、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姜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刘世荣女士简历:女,汉族,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具备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2013年至今就职于公司投资证券部,一直从事证券事务工作。现任公司投资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日,刘世荣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股票简称:电子城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2025-06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0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当日股东会结束后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具体如下:
1、选举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为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为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齐战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张玉伟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2、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如下:
战略委员会:齐战勇先生(主任委员)、陈兆震先生、刘志东先生;
审计委员会:宋建波女士(主任委员)、刘志东先生、宋立功先生;
提名委员会:尹志强先生(主任委员)、宋建波女士、齐战勇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志东先生(主任委员)、尹志强先生、宋立功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建波女士是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续聘张玉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续聘赵萱先生、杨红月女士、张一先生、姜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吴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63)。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续聘张一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世荣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自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张一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刘世荣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63)。
四、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原公司董事陈文女士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原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任期已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陈文女士、张一弛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履职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电子信箱:liusr@bez.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5号楼 15层-19层(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5-06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一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电子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梦、路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1-9月,公司销售签约面积31,799.11平方米,签约金额20,395.48万元,竣工面积153,905.55平方米,报告期内无新增土地储备。
(2)截止9月底,公司已出租及合作运营园区项目取得租金收入26,936.53万元,对应面积394,627.10平方米。
(3)截止9月底,公司合作运营商业项目取得收入319.16万元,对应面积168,613.04平方米。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敌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谦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敌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敌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敌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谦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敌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敌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谦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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