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剑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股份回购注销情况,同意注册资本由389,322,772元减少至385,887,49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8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9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0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1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2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3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5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6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泰晶科技半导体工业园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自然人股东登记:非自然人股东的负责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9日17:00前
(五)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黄晓辉、朱柳艳
(三)联系电话:0722-3308115 传真:0722-3308115
(四)邮箱:sztkd@sztkd.com
(五)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泰晶科技半导体工业园
(六)邮编:441300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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