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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安全芯片研发升级”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安全芯片研发升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995.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909.0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7,086.4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498”《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表格中总数与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安全芯片研发升级”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多次方半导体有限公司。该项目着眼于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密码芯片,具体包含高性能密码运算、密码芯片硬件设计、RISC-V处理器扩展指令集、SR-IOV硬件虚拟化技术等,项目目前处于正常建设实施状态。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项目投资期限延期至2026年12月。

  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76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科友”)2024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故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45.7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3年9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8),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独立董事罗新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40)。

  (四)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9.3万股,授予价格为34.10元/股。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0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五)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34.10元/股调整为33.90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六)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4.1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2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七)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有2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5名员工因考核为B应当归属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0%,公司同意作废上述员工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43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八)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2024年第二期、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33.90元/股调整为33.79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九)2025年9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江南科友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江南科友2024年营业收入为122,995,116.70元,较2022年营业收入117,553,997.99元增长4.63%;2024年净利润为17,092,271.46元,较2022年净利润22,329,072.68元减少23.45%,不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故作废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45.7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江南科友2024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5.75万股。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作废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73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岳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安全芯片研发升级”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72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

  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股东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网投”)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25年8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中网投持有公司股份6,045,720股,占公司披露减持计划时股份总数的5.27%,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1,140,000股,即不超过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信息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上述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中网投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网投)。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75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5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情况

  1、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的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授予数量(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20万股,预留数量为18.80万股。

  (3) 授予价格(调整后):15.3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5.3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4) 激励人数:预留部分28人,全部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5)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要求如下:

  

  (6) 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 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连续任职期限要求。

  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选取年度营业收入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及以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独立董事罗新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9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6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权益,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29人调整为12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2万股调整为91.20万股,预留数量由18万股调整为18.80万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110万股不变。2024年6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6)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6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1.20万股,授予价格为15.61元/股。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6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7)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5.61元/股调整为15.41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8)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意以2024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80万股,授予价格为15.41元/股。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9)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2024年第二期、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5.41元/股调整为15.30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10)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11)2025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完成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二) 限制性股票的历次授予情况

  

  (三) 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归属情况如下:

  

  二、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 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5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2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 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6日,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之前,故其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保持一致,即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 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次预留部分归属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6日,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期28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符合归属条件。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 授予日:2024年10月16日

  (二) 归属数量:7.52万股

  (三) 归属人数:28人

  (四) 授予价格:15.30元/股

  (五)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六) 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归属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未信安股票代码:68848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吴海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大兴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2幢一层A032号(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内)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大兴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2幢一层A032号(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内)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日期:2025 年 10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三未信安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未信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港股上市公司云知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78.HK)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因素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披露了《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25-059),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区间自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中网投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5,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76%,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少方式减持期间减少股数(股)减少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中网投集中竞价2025.8.29-2025.10.29285,2360.2476%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文本;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二、备查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吴海

  2025年10月2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吴海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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