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季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吉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燕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379,710.61元。
公司负责人:刘季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吉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燕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季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吉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燕宏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5-029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 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按产品类别分类的主营业务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二、按销售模式分类的主营业务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三、按销售区域分类的主营业务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四、报告期内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五、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5-028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华丰路23号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华丰路23号万得福生物科技办公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电子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房吉国
联系电话:(0574)86806690
电子邮箱:stock@solbar.com
传真号码:(0574)86806660
邮编:3158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12号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5-025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5日以邮件和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学英女士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该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该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相关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5-026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针对上述取消监事会相关事项,同时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备案等事宜,《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相关制度制定、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和完善,并新增制定《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其中,上述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之外,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下转D3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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