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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符。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3、《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4、《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5、《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将公司的英文名称变更为“XGIMI Tech Co., Ltd.”,并修订章程相关条款。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6、《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时间以会议通知为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7、《关于2026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6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 A 区 4 栋)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和邮件(指定邮箱:ir@xgimi.com)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邮件方式在邮件内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ir@xgimi.com邮箱。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A区4栋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A区4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759 9894 转 8432

  联系人:薛晓良、侯学裕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对该等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 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对该等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以上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以上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6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83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6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4.72%。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前十股东,向后依次列示前第十一位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妍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妍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妍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良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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