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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以下简称“本次行权 ”),主要情况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12日

  (二)可行权数量:27.54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的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可行权人数:12人

  (四)行权价格:100.82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 2026 年12月1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 ”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业务发展特别是整体审计需要,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公司拟改聘德勤华永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德勤华永、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叶祥佳女士,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叶祥佳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份。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何仁柯女士,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何仁柯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甜女士,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庞甜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200,000.00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0,000元。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信永中和已为公司提供了6年审计服务,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良好服务表示感谢。其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公司业务发展特别是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信永中和、德勤华永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变更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各方面进行核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 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2025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 本次对公司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合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收入项为1,500万元,支出项为0元。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提供服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列示“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注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由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自2025年4月9日起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自2026年4月9日起,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开展的相关业务事项不再视作关联交易进行统计。

  公司执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时,若实际发生金额超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司将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表中“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为预计2025年全年的数据。

  表中“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数据,2025年10月、11月、12月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3,030.30万元

  法定代表人:耿晓华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1层107房间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爱奇艺青春中心3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文化用品、玩具、日用品、服装鞋帽、钟表、化妆品、母婴用品、珠宝首饰、金属矿石(除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预防保健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出租摄影棚;票务代理;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演出经纪;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演出经纪、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耿晓华持股99.0001%,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持股0.9999%。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为4,576,052.50万元,股东权益为1,337,376.4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922,523.80万元,净利润为76,405.90万元(数据来源于Wind)。

  爱奇艺为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自2026年4月9日起爱奇艺不再视同公司的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将英文名称变更为“XGIMI Tech Co., Ltd.”,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随本公告同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章程备案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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