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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情况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及公司经营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并制定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二、审议程序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黎明”)于2025年10 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现任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本次修订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对照表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 89 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1月14日 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会议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30)持有关证明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 89 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冠羽

  电话: 0580-2921120

  传真: 0580-2820008

  邮箱: lmim@zhejiangliming.com

  邮政编码: 316000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安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5%,未纳入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宁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俞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宁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宁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军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俞黎明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俞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俞振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郑晓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陈常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华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姚栋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宋寒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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