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既强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355,131,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15%。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04人,代表股份89,039,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01%。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209人,代表股份444,171,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216%。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为205人,代表股份89,172,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6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174,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79%;反对19,995,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18%;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9,175,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750%;反对19,995,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234%;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回避表决情形: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 审议《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174,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79%;反对19,995,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18%;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9,175,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750%;反对19,995,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234%;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回避表决情形: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174,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80%;反对19,995,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17%;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9,175,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754%;反对19,995,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230%;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回避表决情形: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3,630,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3%;反对5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4%;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8,631,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8%;反对5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5.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6.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39,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29%;反对18,330,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6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40,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426%;反对18,330,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557%;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7.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3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28%;反对18,330,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6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40,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424%;反对18,330,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559%;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8.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6,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6%;反对18,313,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0%;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7,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14%;反对18,313,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69%;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9. 审议《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10.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11. 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12.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13. 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14. 审议《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智、丁伟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兼财务总监刘海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刘海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刘海涛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刘海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其辞职报告自提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刘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128股,辞职后,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刘海涛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海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一致同意选举刘海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海涛先生将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海涛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海涛先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潍坊市会计领军人才。2006年至2008年,就职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2009年至2015年,就职于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2012年起任部长;2015年至2016年就职于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部长;2017年起就职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12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4日,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向高密市禹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2.0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到期日为2026年9月15日。本次委托贷款的还款计划为:分五次还款,前四次每次归还本金500万元,到期日归还剩余本金18,000万元。详情请见2025年9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委托贷款的进展情况
今日,公司已收到高密市禹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照还款计划归还的500万元委托贷款本金,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4.5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4.50%。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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