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收入、产量及销量实现情况
备注:表中销售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化工产品均为市场价格公开的成熟产品,销售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1-9月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销售均价):
(二)2025年1-9月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煤炭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13.14%;
2、工业盐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19.71%;
3、动力电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3.50%。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1月15日,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化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鲁1426破申1号),裁定受理平原财金对平原化工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1月16日,平原化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鲁1426破申1号),指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及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平原化工破产管理人,接管平原化工财产、印章、账簿等全部资料。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临2025-004),平原化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军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计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潞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马军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计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军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计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潞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54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到会董事为:马军祥、朱壮瑞、孙燕飞、赵哲军、孙晓光、高峰杰、王东升、李文华、金安钦)。
(五)公司监事知晓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工作调整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马军祥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任成晓宇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工作调整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朱壮瑞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任高峰杰先生(简历见附件2)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高峰杰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对高峰杰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高峰杰先生高度重视并已深刻汲取教训,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并恪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坚决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高峰杰先生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行业积累,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了重要贡献,聘请高峰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董事会秘书简历
成晓宇先生简历
成晓宇,男,汉族,1981年5月生,山西寿阳人,2005年4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曾任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成晓宇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副总经理简历
高峰杰先生简历
高峰杰,男,汉族,1974年9月生,山西芮城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
曾任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行政科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高峰杰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高峰杰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对高峰杰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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