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7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房地产》要求,公司现将2025年前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销售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实现销售金额633.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8%;销售面积241.6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6.1%。
二、新增土地项目情况
2025年1-9月,公司新增土地项目如下:
1.成都锦江区三圣街道驸马村1组、10组、集体,陈家堰村1组、3组,曾家坡村3组项目:土地出让面积为37,787平方米,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10。公司拥有该项目30.12%权益。
2.成都锦江区三圣街道驸马社区项目:土地出让面积为40,838平方米,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混合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1.80。公司拥有该项目60.00%权益。
3.杭州拱墅区三塘单元XC0506-R21/R22-21项目:土地出让面积20,276平方米,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1.6,公司拥有该项目55.00%权益。
三、房地产开发情况
2025年1-9月,公司新开工面积23.5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39.12万平方米;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在建面积643.10万平方米。
四、出租物业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101.17万平方米;2025年1-9月,公司的租金收入合计为63,906.16万元。
以上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局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凌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拥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新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对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
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计划。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8,7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83元/股,最低价为4.78元/股,回购均价为5.2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62,380.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2、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4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00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856,716.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3,143,283.13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用的募集资金为4,768,066,037.74元。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
2025年10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52号),同意公司发行的定向可转债“华发定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及相关文件。
3、修改公司制度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5-070)。部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深圳前海冰雪世界七宗商业用地收储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政府收储方式盘活深圳前海冰雪世界项目未建商业用地的议案》,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7块商业用地,价格为44.05亿元人民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2025-070)。公司已于2025年9月22日收到首笔交易款项30.8亿元。
5、估值提升计划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6、半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完成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以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凌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云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219,117.21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742,778.05元。
公司负责人:郭凌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凌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凌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云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凌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凌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云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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