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柴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明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6月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认购私募基金渤海华美八期(已于2021年5月更名为上海祥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公司除直接持有并购基金份额外,另持有并购基金下属控制主体吉林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2025年1月29日,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届满,考虑合伙企业资产短期内难以实现变现及现金分配的情况,并购基金拟以其持有的长春市联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权对有限合伙人进行实物分配。
并购基金及其下属控制主体为吉林省耀禾经贸有限公司(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吉林耀禾”)向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信托”)7亿元贷款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各项义务的履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相关财产的抵押、质押担保。因吉林耀禾未能按时偿还其所欠中粮信托的信托贷款及部分利息,中粮信托已将相关债权转让给内蒙蒙牛直接持有。有关逾期未偿还信托贷款的仲裁申请已由内蒙蒙牛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审理,同时内蒙蒙牛已在澳洲针对AUSTRALIAZHIRANCO.RTYIID(以下简称“澳洲芝然”)100%股权任命了接管人,对澳洲芝然及其下的其他担保物启动接管程序。截至本报告期末,内蒙蒙牛与吉林耀禾及相关方还在持续进行协商,并购基金实物分配实施完成有待上述事项解决。
就上述情况,公司已获得内蒙蒙牛出具的《承诺函》,内蒙蒙牛于《承诺函》中确认及承诺如下:“若出现吉林耀禾根据信托贷款合同被认定为违约而导致中粮信托行使澳洲担保项下相关担保权利以处置澳洲担保项下担保物(“行使担保权利”),本公司承诺将于中粮信托行使担保权利获得款项后的20日内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的款项支付给上市公司作为补偿:支付上市公司金额=中粮信托行使担保权利所实际获得的款项*10%。”
同时,公司亦获得柴琇女士出具签署的《关于并购基金相关事项的说明》,柴琇女士于《关于并购基金相关事项的说明》中承诺如下:“由于担保事项导致上市公司面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在合伙协议约定期限内足额、及时回收在并购基金中的出资及应得收益),本人承诺将向上市公司足额补偿,并确保上市公司不至于因担保事项而出现损失。”
为防范上述风险,公司将敦促上述相关承诺方切实履行各自承诺义务。
以上信息,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股并购基金进展及相关风险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2025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股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届满拟进行清算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及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柴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5,390,769.69元。
公司负责人:柴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柴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柴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柴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柴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09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易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四项议案,除上述两项议案外,还审议了根据《公司决策权限表》规定需经董事会审议的其他两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09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
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一) 产品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总计数与各行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 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总计数与各行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 地区分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总计数与各行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报告期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注: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牛奶酪”)并入公司后,公司对原蒙牛奶酪的不活跃客户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对原蒙牛奶酪与公司的TOB和TOC端客户进行了有效整合,因此经销商数量有所减少。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094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该类产品收益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亿元闲置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4.80亿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1、 募集资金
注:上述累计投入进度是基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投入情况计算得出,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8月2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6)。
2、 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 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或财务总监在相关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 收益分配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 其他具体措施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注:上述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分别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该类产品收益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合作对象应从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所列银行或资产规模排名靠前的金融机构中,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此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 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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