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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大华已完成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服务期届满。为更好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和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其勇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海啸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攀影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0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310万元(含税)。公司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各级别工作人员、工作天数和每个工作人日取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290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3年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对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华已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服务期届满。为更好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和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资质要求、独立性、专业能力、声誉与诚信方面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的要求,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290万元(含税)。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承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庆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书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4年取得开封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于2025年4月9日发布增持计划,拟在12个月内增持三峡能源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具体详见《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截至2025年9月30日,三峡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7,588,095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庆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书超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朱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庆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书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庆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书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庆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书超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庆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书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庆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书超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5证券简称:三峡能源公告编号:2025-062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5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62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应收款项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上述规则,公司2025年1-9月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1,110.49万元,主要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坏账准备。按照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制度》规定,本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按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相关规定执行,不需单独审议。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及审议程序

  (一)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上述规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所属三峡(安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参股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洁能)于2025年9月12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结合亿利洁能近年经营情况,公司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估值,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亿利洁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公司根据估值结果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5,046.56万元。

  (二)审议程序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减值的依据较为充分,计提金额满足谨慎性原则。

  2.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5.62亿元,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利润总额5.62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亿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4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0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赵增海董事委托杜至刚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朱承军董事长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29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省扬州市三峡宝应柳堡镇夏集镇渔光互补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在确保用地无颠覆性风险,投资收益满足要求、建设工期不触发罚则的前提下,同意投资建设三峡宝应柳堡镇夏集镇渔光互补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控制在78441.42万元以内,资本金按动态总投资的25%核定为19700万元,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等方式对外筹集债务资金总计不超过58800万元,融资价格不高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基础利率(LPR),期限不超过18年,采用信用方式。

  本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省扬州市三峡宝应山阳镇渔光互补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在确保用地无颠覆性风险,投资收益满足要求、建设工期不触发罚则的前提下,同意投资建设三峡宝应山阳镇渔光互补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控制在54058.33万元以内,资本金按动态总投资的25%核定为13600万元,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等方式对外筹集债务资金总计不超过40500万元,融资价格不高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基础利率(LPR),期限不超过18年,采用信用方式。

  本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阅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该项报告审阅通过。

  八、审阅通过《关于更新公司关联人名单的报告》

  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该项报告审阅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3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42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7日

  至2025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原件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原件等办理登记。

  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股东或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在邮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于会议召开前持上述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二)预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9:00-11:0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预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403会议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羽  邮 箱:ctgr_ir@ctg.com.cn

  电 话:010-57680278 传 真:010-57680279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425 会议室

  邮政编码:101199

  (二)注意事项:

  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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