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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4,741,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向下修正“晶科转债”转股价格事项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股东会授权,公司向下修正了“晶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25日起,“晶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21元/股向下修正为4.50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晶科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二)关于转让海外下属公司100%股权暨出售电站的进展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外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Jinko Power Spain, S.L.(卖方,以下简称“晶科西班牙”)将其持有的Universal Reward, S.L.U.、We Are So Good, S.L.U.、The Main Speed, S.L.U.、Good 2 Follow, S.L.U.(以下合称“目标公司”)四家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买方,以下简称“华电香港”),本次交易涉及西班牙Antequera175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Antequera项目”)的出售。鉴于该项目尚在建设中,最终交易金额将根据Antequera项目投入商业运营的装机容量确定。2024年8月15日,交易各方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华电香港随后支付了交易定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海外下属公司100%股权暨出售电站的公告》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2024-068)。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成,正在进行发电测试,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可实现商业运营。本次交易已完成相关备案,目标公司EPC债务转让事宜尚需与相关第三方进一步沟通以获得其同意,若因此影响交割进度,公司将通过提前偿还EPC债务等其他方式灵活解决。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待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完成或被豁免后,交易双方将实施股权交割。本次交易的最终截止日为2026年6月30日或交易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公司将持续跟进交易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

  2025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4月。本次调整主要系该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进度的影响而导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建德项目光伏场区的桩基施工已完成76%,组件安装已完成42%,110kV升压站土建及一、二次电气安装已完成41%,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经综合评估分析,建德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后续公司将继续与有关部门保持积极沟通,并根据送出线路工程的实际建设进度做好建德项目的施工安排,争取项目早日并网投入商业运营,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美仙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美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美仙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电站项目

  

  注:同一地区存在多个电站项目,各电站的电价不同,本表按照各地区的平均电价进行填列。

  二、储能项目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外转让了全资下属公司横峰县光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峰光译”)100%股权,涉及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变化。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概况

  为推进轻资产发展战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于近日对外转让了全资下属公司横峰光译100%股权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横峰光译的全资下属公司楚雄市晶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航”)在关联方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科能源”)厂区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了1座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该电站所发电量优先出售给楚雄晶科能源使用,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对外转让横峰光译100%股权后,楚雄晶航仍继续与楚雄晶科能源正常履行相关协议,但楚雄晶航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楚雄晶航与楚雄晶科能源之间的售电交易不再列入公司的关联交易范畴。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展主要系公司为实施轻资产发展战略需要,对外转让了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主体,因此减少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5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经梳理,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下属公司于2022年签署、且截至目前尚在履行中的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共计13项,涉及公司的12个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光伏电站”)及1个储能项目,本次需按照前述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重新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7日、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2022-1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13个项目中,除江西铅山5.98MW工商业光伏电站、江西丰城4.26MW工商业光伏电站尚未实施外,其余11个项目已投入商业运营。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各项目运营等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对其中4个项目的运营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进行调整、1个项目终止合作,其他项目的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单价等均不变。本次重新审议前后,各项目关联交易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由于行业整体竞争加剧,业主方用电需求出现阶段性波动,因此对安徽滁州12MW工商业光伏电站、江西玉山5.9MW工商业光伏电站、江西上饶3MW工商业光伏电站、江西上饶20MW工商业光伏电站的运营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进行调整,交易单价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不变;

  注2:受市场环境、当地电网接入条件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江西丰城4.26MW工商业光伏电站尚未开工建设,公司未投入资金,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该项目拟终止合作,双方拟签署终止协议;

  注3:浙江海宁10MW/20MWh储能项目的电费结算主体于2023年1月由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变更前后的公司均为关联方晶科能源的下属公司。

  (二)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按相关法规要求对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了重新审议,部分项目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个别未实施项目予以终止,以上均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项目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关联交易金额调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未实施项目终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政策与公司和其他客户的相关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人依法存续且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联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件。

  (二)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上述关联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除江西丰城4.26MW工商业光伏电站有关协议将予以终止外,其余项目的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无变化。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工商业光伏电站

  甲方:晶科能源下属公司

  乙方:晶科科技下属公司

  1、项目方案:乙方租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电站所发电能优先出售给甲方使用,富余电能并入公共电网或由乙方自行安排,电能的相关收益由乙方享有。

  2、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25年。

  3、售电价格、屋顶租金:乙方以各项目所在地电网的同时段工业电价为基础并参考当地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行情,给予甲方一定的电价折扣。各项目电价折扣、屋顶租金详见下表。

  

  (二)储能项目

  甲方: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海宁市晶盛储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项目方案: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场地投资建设容量为10MW/20MWH储能项目;储能项目在谷/平时电价时段存储电力能源,在峰时电价时段向甲方供电,利用峰谷、峰平时段的电价差特点产生能源服务收益,甲方按约定的能源服务费率向乙方支付能源服务费用。

  2、项目运营期:自储能项目无故障试运行满72小时之日起20年。

  3、能源服务费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能源服务费=[甲方通过储能项目使用的电量*当地供电局同时段同等电量结算电价(尖峰电价或峰时电价)—储能充电量*当地供电局同时段同等电量结算电价(谷时电价或平时电价)]*90%,即能源服务费率为90%。如甲方要求乙方储能项目在非尖峰或高峰电价时段为甲方供电,则所供电量按照峰时电价结算。

  4、其他费用: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储能项目占地费用、变压器容量费用或需量费用等。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围绕公司的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储能项目等主营业务与关联方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定价政策与公司和其他客户的相关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拟终止的关联交易协议尚未实施,项目终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公司未发生资金投入,交易双方已协商一致,不涉及违约责任。综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关联人基本情况

  

  注:上表所列公司均为晶科能源控制的下属公司。

  附件2: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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