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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的最新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并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明细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7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传真:021-51808600

  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政编码:201106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结项以及因实施情况变化进行募投变更,公司将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使用。调整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表的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中,仅余建德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3,660.8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263,626.88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623.9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9月30日余额合计为39,631.18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建德项目于2023年5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纳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由于建德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需由当地国网公司投资及建设,根据该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的实际筹建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该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5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截至目前,当地国网公司已完成送出线路工程的塔基基础浇筑与杆塔组立作业,施工已全面转入架线阶段,预计2025年12月线路贯通并进入调试与验收阶段。由于建德项目需在送出线路工程交付使用后方能并网投入商业运营,根据送出线路工程的当前建设进度,并考虑后续的设备调试与验收时间,经审慎评估,公司拟将建德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6年4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德项目光伏场区桩基施工已完成76%、组件安装已完成42%、110kV升压站土建及一、二次电气安装已完成41%,逆变器安装、集电线路敷设等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密切关注国网公司建设送出线路工程的进展,合理安排项目施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建德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在账情况

  建德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0日,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4,234.83万元。建德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0月30日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建德项目重新论证及后续投资计划

  因客观原因,建德项目已接近原计划完成时间且募集资金使用比例未达到50%,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预计收益进行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建德项目为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项目,计划建设规模为70MW,位于浙江省建德市,该项目已入选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千项万亿”重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节约同等发电量的火电标准煤用量,并直接减少二氧化碳及多种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减碳减排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建德项目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消纳环境较好,弃光限电风险较低。公司作为一家清洁能源服务商,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已在全国多个省份建有光伏电站,具备丰富的电站投资运营经验。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电站运营规模,增强规模化效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建德项目已取得备案证、环评批复、电网接入批复等必要的合规文件,光伏组件已安装42%,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已处于架线施工阶段,预计出现颠覆性变化的可能性较小。

  2、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测算,建德项目完工投运后预计未来25年内年均收入约2,737.66万元,项目财务评价可行。

  综上,建德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投入该项目,用于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本次调整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主要考虑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进度对建德项目并网的影响,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将继续与有关部门保持积极沟通,并根据送出线路工程的实际建设进度做好建德项目的施工安排,争取项目早日并网投入商业运营,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建德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6年4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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